希有些纳闷,不过没有纠结多久。
“到站了!”
弗里德里希听到乘务员呼喊的声音,这才回过神来,他到法兰克福了。
一下火车,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红灯区,女郎早已换了又换,最开始的那批女郎早已得了病,换了全新的、更年轻的女人站街。
弗里德里希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男孩,那些女郎便笑着过来揽客,他连忙摆手,快步离开了。
“嘿!这里!”弗里德里希叫停了一辆出租车,不忘在打开车门时告诉司机,“我住在‘老街(seelgasse)’!”
乘着这个年代的出租车,司机开着车,把他送到了所谓的老街,他只走了一段种着梧桐的路,就来到了家门口。
门口有一个信箱,前不久才新刷了墨绿色的漆,任谁也看不出这是弗里德里希儿时就有的东西。
信箱算是这个年代的德国人家门口的标配,即使是公寓,公寓下面也会有一排排的信箱,上面会写清楚信箱主人的姓氏,方便邮差送信和信主人取信。
弗里德里希很久没给家里写过信了,主要是因为初版笨重的大部头手机刚问世,他就拿自己的私房钱给家里所有人都买了一个,就不再需要写信了,不过即使如此,信箱还是保存着,邮差每天早上都会送来带着油墨味的报纸。
弗里德里希踮着脚走到门口,凑到猫眼上,希望能看到家里的样子——妈妈在扫地吗?爸爸可能在看报纸。
但猫眼很模糊,他看了半天,也只看到一盆模糊的绿植。
“这猫眼真该换了。”弗里德里希嘟囔着,“我记得小时候站在椅子上,从外往里看得很清楚。”
弗里德里希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往门锁里一捅,只听“咔嚓”一声,门应声而开。
弗里德里希以为父母年纪大了耳背,没听到他开门的声音,于是就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轻手轻脚地换好鞋子上楼,结果却扑了个空:他们根本不在家!
正当弗里德里希站在二楼围栏处思考他们在哪的时候,楼下突然传来钥匙插进锁眼的声音。
他们似乎刚刚购物回来,每个人手上都提着很多东西,一开始还没注意到他,直到换鞋的时候发现旁边多了一双鞋,一抬头,才看到小儿子正站在栏杆旁边,眼睛亮晶晶的。
弗里德里希欢呼一声,砰砰砰地下楼:“aa!我刚刚到家!”
养父穿着得体的西装,等了一会儿,弗里德里希终于注意到了这位父亲,于是也露出一个笑脸:“papa!”
养父“嗯”了一声,注意到他穿的t恤还是半年前的那件,而且还洗的皱巴巴的,就问:“你怎么不换新衣服,弗里德里希?”
弗里德里希:“没必要换,大家不会盯着我的t恤看的。”
“你还是学生,要是缺钱了,可以跟我说。”养父留着希x勒式的小胡子,看起来精明,说的话却温柔。
这话反倒让弗里德里希有些不好意思了,他可不想啃老,连忙宣称:“我有钱,我卡里还有好几千马克呢!”
“哦?”养母一边取下帽子,将其放在garderobe(德语特指在玄关区域的挂衣处/衣帽架),一边跟弗里德里希说,“不要勉强。”
弗里德里希:“没有勉强,我至今还能收到出版社的稿费呢。”
养母想起了弗里德里希高中时赚的第一桶金,好像是靠写小说,或者纪实作品得来的稿费。
“说到这个,你的作品到底叫什么?”
弗里德里希立马变了脸:“不告诉你。”
他总不能告诉对方那本著名的霸道总裁小说是他写的,当初他为了零花钱写了这么一本书,犹记得刚出版的时候,他爸还在饭桌上批判过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