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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有人回来的动静,他有点纳闷,难道对方又去偷东西了?



    他犹豫着开了门,往街坊两侧看去,恰好对上了一个穿着围裙的妇女的视线,对方一看到他,像是跟他很熟,走了过来,热络地攀谈起来。



    妇女的话他根本听不懂,只能硬着头皮,露出假笑,直到对方说出了他的名字。



    “利安德,你……”



    但除了名字以外,其他的他也听不懂了,只能努力记下对方话语的读音,他记得之前翻东西的时候好像看到了一本陈旧的字典,等对方说完了,他回去找到了那本字典,根据发音弄清了对方的大概意思。



    “利安德,你最近怎么不出门啦?”那位妇女的意思还挺友善,“我都怕你出了事,想着要不要敲门问问呢。”



    但他根本不认识对方。



    对方是怎么认识他的?



    抱着这样的疑惑,他在屋子里继续翻找,找到了一张旧相片,看着相片里那张熟悉的脸,如鲠在喉地发现:



    或许,可能,他好像不是被谁绑架了,他就是这个屋子的主人,也就是那个穷得只用得起油毡的穷鬼,不久前还偷了一百万英镑。



    但他真的很冤枉。



    他:“我没偷东西啊!”



    利安德试图找到自己不是本人的证据,但翻翻找找之下,只找到了更多他就是本人的佐证。



    这屋子的主人名字就叫利安德·让·德拉克罗瓦!



    但这里不是英国伦敦吗?报纸上都写了泰晤士河的近况,而且他刚刚仔细看了一下,那个报纸就叫做“泰晤士娱乐报”,足以说明这里就是英国。



    那么问题来了,哪有英国人叫这个名字的?这就是一个法国人专属的名字。



    他还去照了下镜子,脸还是那张脸,头发却变短了很多,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微妙的差异,例如身高的缩水,五官也好像变稚嫩了。



    种种证据之下,利安德被迫接受了自己刚偷了巨额赃款的事实,他找到身份证明,发现自己现在才十六岁,哟,还是个少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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