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图穷匕现

铁毫无二致。

    冯赫尔将军若无其事,挥手屏退了惊惶扑上的卫士,冷冷地观察着战场形势。

    果然如亚瑟所说,布坦尼公国的奥斯汀将军喜欢闪电攻击,他的军队刚刚出现在山坳里,第一拨打击就到了。先是空中打击,他的狮鹫兵团可不只是负责空中侦察,只有两只狮鹫高高地绕着大平原上小小的冯登堡绕了几圈观察情况,而其他的狮鹫全部投入了战斗。

    他们用的是弓弩和火油。这种火油是用深海牛鼻鲸的脂肪做成的,这种油脂一旦点燃可以燃烧达一天之久,而且水扑不灭,只有用沙土覆盖。他们专挑高大的建筑和马廊、仓库一类的地方射箭放火,战端未启,小城中已是处处火起。

    随后奥斯汀的大军就到了,他们迅速攀上两侧一览无余的缓坡,架设重弩,比枪杆还粗的利箭简直没有任何坚硬的盔甲可以抵挡。不过他们是不会用这样的弩箭射人的,而是专设城墙。

    结实的城墙一旦被这种重弩击中,就是坚硬的石块都会轰然炸裂。利弩钻入墙缝,射的多了就形成一排排的攀着物,可以让步兵攀爬攻城。训练有素的士兵甚至可以在上边纵跃如飞。

    小城未破之前,骑兵战术似乎是用不上了,但是奥斯汀似乎根本不惜战马的伤亡,让它们载着撞城锤,驱赶着它们如飞般朝城池撞来,哪怕只有一锤撞上城墙,这座小城的城墙都不堪撞击,轰然倒塌一片。

    幸运的是,他们没有猛犸巨象,那种庞然大物的皮肤刀斧难伤,如果被那种巨大的生物踹上一脚,足以抵得五锤的攻击。而他们并不是没有猛玛巨象,在布坦尼大公的主力部队中,就有二十头巨象随之而来。

    奥斯汀还不知道冯赫尔将军亲临小城,即便知道他也毫不在乎。南兵,没有一个放在他的眼里,包括他效忠的布坦尼大公。

    “这个家伙,还真的疯狂呢,如果看到他这么浪费战马,布坦尼大公会心疼的”,冯赫尔将军喃喃地道。

    那时候,一匹带装备的战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用战马的牺牲施以雷霆打击,以求速战速决,的确有点浪费。但是不可讳言的是,这样做的一个好处是,很容易迅速摧毁对手的抵抗意志。

    “哈哈,我喜欢这家伙,北方人是勇敢,就是缺了点头脑”,冯赫尔将军微笑着转身,此时城墙已经塌了三处,塌陷处双方的士兵正在亡命地争夺着控制权,死亡随时会降临在他们头上。

    “我们走吧,准备弃城!”冯赫尔下达了简单的命令,在侍卫们的护拥下扬长而去。

    亚瑟持着利剑在城墙上奔跑咆哮着下达作战命令,直到冯赫尔的卫队开启了小城另一侧的城门出城之后,撤退的号角声才在他的命令下响起。

    这个有勇有谋的军官颊上有一条长长的口子,鲜血糊住了半张脸,那是被弩箭擦破的,不过看起来不是很重的伤势,至少他跃上战马时仍然矫健的很。

    战争是残酷的,有时必然要做出一定的牺牲。比如那些在城头苦战正酣的士兵,不是每一个人都了解真正的作战意图,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来得及撤退,他们之中很多人注定要留在这小城上,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

    城破了,奥斯汀将军大喜过望,血红的战旗升起,一排排骑兵杀气腾腾地冲了出来。他们没有战领城池,而是穿城而过,放过那些仍在拼死挣扎的士兵,直扑撤退的人群。

    一个持着10尺长铁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牌把他的敌人刺穿,哪怕这个敌人使用的是矮人打造的装备。不过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没人挥着这么长的兵器作战,或者有力气有时间把它从死尸身上拔出来。

    骑士们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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