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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美男,五个英年早逝,十三个或娶或嫁,当了几岁孩子的爹。其中有两个成了鳏夫,但妾室通房一拎一串。好不容易抓到个没嫁没娶的谈场恋爱,最终爱情敌不过面包,纯情比不过权势,她悲催地成为了被牺牲的对象。

    拿出大观图谱痛声讨伐之时,她才猛然发现在书的后记中落有一行小字,那是成书日期。静下心仔细换算,始察此书距今已整整过去了五年。由于她只关注美男,对序篇和后记从没理会过,也就导致了她极端失败的追求生涯。

    他爷爷的!姐历经艰辛辗转九州岛岛大地,放弃大好睡眠养神时光,浪费一年光,为的就是一群过期美男?!

    花恋蝶顿时怒不可遏,一把将书撕碎,以泄心头怒怨。待到冷静下来时,书已成粉屑。心力交瘁的目光在扫到桌脚边时,看到一张漏网之页,拾起来准备继续分尸,手却不知不觉地停了下来。

    这一页图谱绘的是个年及弱冠的男子,图下文字介绍此美男为越国国都邺京问柳巷“依君馆”的倌魁,名曰:红罗。面貌俊丽无匹,格温润似玉,然一身媚骨风华绝代,酥软入髓。其琴棋书画、吹拉弹唱、轻歌曼舞无所不,各国豪门贵族、文人名士无不争相追逐。

    初看这一页时,她瞬间就做了否定。原因无它,她身上的银子连见面问个好都不够支付。

    但现在看来,五年光已过,这倌魁应该二十五了吧?在古代似乎算是过气的年龄了,目前也许……可能掉价了,她不如……不如再去越国撞撞运气。

    心动的同时,花恋蝶也失望地发现自己身上没一文钱傍身了。

    继续抢劫?算了,她都抢过n回了,夜路走多了总会撞见鬼,虽然凭她的身手可以安然脱困,但顶着个通缉犯的帽子始终不太利于追求行动。

    像现代一样当个游医?古代的药铺医馆都有各自的行规,不可能按天数雇佣她这个医术不明还只能打零工的女人坐诊。

    当店小二筹钱?太劳身体;洗盘子?太劳身体;采药卖?太劳身体;挑担卖小吃?太劳身体……在否决n个想法后;在无力地卧倒在街角处,一个老者丢给她一个铜板后,她眼睛一亮,想到了里的北丐洪七公。最终决定做个不事生产、四海为家、逍遥自在的丐帮弟子。远离动手动脑n天之后,她越发体验到了做乞丐的快乐。

    做乞丐可以不需要一丁点廉耻,不用在意任何人轻蔑的眼光,你就算从街头滚到街尾也是一件正常无比的事。乞丐嘛,另一种更彻底更不要脸的泼皮无赖。

    吃,她不在乎,填肚子即可,当前的身体吃一顿能管好几天。穿,她也不在乎,蔽体即可,身体自动保温,热量永不散失。睡,更不在乎,有个遮风挡雨的破庙就行。反正在二十一世纪时,她的钱也从没在吃穿住上多消费过,几乎全砸在男人身上了。

    向越国惬意行乞的途中,她也开始了自我反省,为啥二十一世纪的全科医生、杂事万能的天才会自甘堕落到如此地步?经过剜骨挖心的仔细解剖,鲜血淋漓中,她深刻认识到原因之一是辛苦一年,懒病发作;原因之二是那唯一一场异世初恋的彻底失败打击了她的生活激情,而要恢复原本的生活激情就必须尽快投入到下一场恋爱中。

    想明白后,她立刻减少了横卧街角的养神时间,日以继夜地赶路。终在两个月后,从虞国边城穿过梁国、陈国等三个小国,来到了越国国都邺京。

    寻寻觅觅,寻到了问柳巷的“依君馆”,她傻眼了。当年的倌魁红罗早在三年前就因病下岗一线,用私家积蓄从前任倌主手中盘下倌馆,搞起了自主经营,并于一年前捧出个新倌魁。

    在那一瞬间,花恋蝶觉得眼睛看什么都是灰暗的。她呆滞地蹲在街角处一动不动,直到夜幕降临,众多衣着华贵的女人和数个男人跨进倌馆内,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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