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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净,被子叠得方方正正,桌面上除了电脑、台灯、水杯,多的东西一件也没有,给人一种极端严谨的感觉。

    与之相比,许知晓就显得随意很多,至少被子从没叠过,都是平铺在床上,拍打平整就了事。

    好在他平时也很爱干净,东西都收得很整齐,看上去倒也不至于差太多。

    70.

    王骞给许知晓带的早餐是包子和粥,他自己的是包子和牛奶。

    许知晓喝不惯牛奶。

    最开始王骞带了两盒牛奶回来,结果许知晓那盒被他带去办公室,直到中午都没喝完。

    从那以后,王骞就开始给他带各种各样的粥。

    谢谢师兄。许知晓坐到桌旁,拿起包子啃了一口,忽然记起来一件事,忙咽下嘴里的食物,说道,师兄,昨天晚上我洗了衣服,你记得晾一下。

    王骞点点头,也不拖延,立刻就站起身去了盥洗间。

    71.

    住在一起久了,两个人都有种感觉,其实合租挺好的。

    王骞是在大面上很严谨,细节上很爷们儿的人,许知晓则恰恰跟他相反。

    所以在很多生活习惯上,两个人意外地互补。

    就拿洗衣服来说。

    以王骞的性格,是从来不用洗衣机的,有脏衣服随手就洗了,反正当兵那么久也习惯了。

    除非必要,他很少买需要精细对待的衣服,大多都是可以手洗的,洗的时候就大力搓两把,别的都不管。

    对他而言,只要脏衣服不放过夜就行,要是放过了夜,他就看不惯了。

    但许知晓不同,他就是靠洗衣机活着的。

    除了必须手洗的贴身衣物,别的他绝对不会动手去碰。到了冬天,他甚至只穿羊毛质地的衣服,因为可以理直气壮地拿到干洗店里去干洗。

    偏偏他又爱干净,夏天里,一件衣服绝对不会穿两天。但每天就洗一两件衣服,用洗衣机很不划算,费水又费电。

    所以为了节约,他干脆连着王骞的一起洗,反正不用自己动手。

    王骞刚开始很不习惯,每天晚上习惯性地要去洗衣服,结果一看,衣服已经躺在洗衣机里甩干了。

    后来时间久了也就好了,省下的时间刚好可以看看书、上上网,他乐得省事。

    而且许知晓是个很注意细节的人。

    虽说都是用洗衣机洗,但什么样的衣服该用温水,什么样的衣服要分开洗,什么样的衣服只能洗不能甩干,什么时候该用洗衣袋,他全都心里门清。

    所以他洗衣服,有时候还要守在洗衣机旁边不能走,比手洗都麻烦。

    但他就是乐意。对他而言,只要不用自己动手,再麻烦都不算事。

    王骞其实也想不通这是什么逻辑,但他很明显享受了这种逻辑带来的好处,至少他的很多衣服,现在的使用寿命都比之前手洗的要长。

    所以他也就不去替许知晓操心了,每个月安心等着分摊水电费就行。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做饭

    第十六章做饭

    72.

    时间进入盛夏,公司的业务还在平稳增长,但客户的反馈意见也渐渐多了起来。

    王骞决定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争取在两个月内完成第一次更新。

    大家都没有异议。

    于是在相应的分工调整下,许知晓再次分摊上了营销任务。

    王骞则带着另几个技术人员,租了学校的实验室,开始全力攻坚。

    73.

    七月底的岭城,热得连柏油马路都要被太阳烤化了。

    许知晓在外奔波了一整天,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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