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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是说两千吗?……最少要一千五……」

    不懂得做生意的静蓉,却将明仁给她的最低资底限给泄漏出来了。

    「好啦!好啦!就一千五……」男子同意了。

    于是,静蓉就让那名男子搂住腰,往公园旁的老宾馆走去。途中,男子不断的用手骚扰她的臀部,静蓉也没有反对,进到宾馆的走道以后,那男子更大胆的,将手探进静蓉的裙子里抚她光洁的屁股。

    「野~!你里面都没穿喔?」

    「对啦!你…你别那么急嘛!」

    进到房间以后,静蓉稍稍将一直毛手毛脚的男子推开些,说道:

    「要…要先给钱……」

    那名男子听罢,假装掏钱的同时,冷不防的将静蓉的裙子掀起来。

    「啊!你怎么那么皮啊?」静蓉吓了一跳。

    「野~!你下面不太一样喔!先给我看一下,我钱马上给你……」

    毕竟静蓉不是职业妓女,何况钱也不是她当流莺的主要目的,所以就任由那名男子对她的下体评头论足了。

    有了第一次被恩客拖拉了太久的经验之后,静蓉学乖了,于是放下裙摆说道:

    「好了啦!等一下给你看个够……」

    不得已,那男子悻悻然的拿出一个男皮夹,数了一千五百元的钞票递给静蓉。

    就在静蓉收下钞票的同时,男子开口讲话:

    「你是新来的……?」

    「什么……?」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什么……谁?」

    「嘿嘿!你在这里拉客,连管区的(负责此辖区的警员)都不认识喔?」

    「有人跟我投诉说,亲子公园有流莺在拉客,你是不懂还是胆子太大?在这里做这种生意!?」

    「我…我……我不知道……」静蓉吓得不知道如何应对。

    「求…求求你……我下次不敢了……」静蓉本能的哀求道。

    铁了心的员警,不理会静蓉苦苦的哀求,坚持带她回警局做笔录。不知是员警的主动通知还是警局里面有内应,不久,就有几名记者到警局里面打算采访了,除了平面媒体记者以外,更甚者,还有电视台记者到场,羞得静蓉向警员要了一件外套,将自己的头部牢牢的包住。

    后来,经过了好一阵子的折腾,记者纷纷散去以后,明仁才在深夜时分来到警局,将静蓉保释回家。

    这么小小的一件抓流莺事件,却在当今社会中,于媒体圈里掀起了一阵小小的风波。不但在电视新闻里有短短的影像报导,而且在隔日的报纸上,还有斗大的标题写着太岁头上动土,副题写着笨流莺竟向管区警员拉客,内容里一开头就写道一名三十余岁沈姓已婚女子,本身是高科技业的主管,从事电脑软体设计的她,因为欲求不满,竟然于下班后化身为街头流莺,于xx亲子公园中拉客。熟料有眼无珠的她竟然不认识辖区员警…………

    ***    ***    ***    ***

    同时,于静蓉第一次接客的隔天,明仁要求她向世钦等人,表明要终止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并且向静蓉的公司提出辞呈。其实,主要的目的,还是要向世钦要回裸照与录影带。

    这天下班后,静蓉来到世钦的住所,同时也约了佩娟到场。

    当静蓉告知他们,关于明仁获知他们的奸情之后,世钦小俩口都很惊讶。经过仔细的询问与长时间考虑之后,世钦原则上同意归还裸照与录影带(世钦大概怕惹出更大的风波吧!?)

    「她老公知道是她的事,我们干嘛配合她……?」佩娟不服气的表示。

    「难道你要她一直跟我纠缠不清?」世钦威胁佩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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