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俸禄,咱们百年的王府了,家里随便一个东西拿出去卖都值好些钱。”
挽香摇头,微微叹气,眸子笼著一层忧愁,“现在世道这麽乱,根本不会有人出大价钱买咱们家的古董,无论价值多高的东西也只会被低廉收购 ──── 人人都急著逃荒,谁还有那个心情收拾文物?”
她四下看了一眼,紧张的握著妹妹挽灯的手腕,支支吾吾的,“如今咱们王府开销还在撑著,是因为,因为我把家底儿库房里的古董卖了一些 ──── 给洋人。”
“洋人?!”挽灯吓了一大跳,嗓门提高,“你敢卖给洋人?玛法最讨厌的就是洋人!”
“别叫!”
挽香急了,捂住妹妹的嘴,“我没有别的选择!自从孙殿英他们挖了太後的墓,好多洋人就涌过来淘宝贝,他们开价高又不怎麽识货,开口要多少钱他们都给,我只倒手了几件普通古董,忽悠了几句就卖了很不错的价钱 ──── 他们给的还不是金圆券,而是黄金白银!这样,王府才能撑到今天!”
可是即使这样,挽香也留不住王府如同流水般巨大的花费,百年贵胄养出来的高等品味,和人人毫不自危的乐天心态,让这个曾经华盛的府邸越来越像个空壳。
“我一定会想到办法,一定会。”
挽香皱著小脸,光脚溜下地,踩在柔软芳香的泥土上。这土是香的,带著柑橘和鹅梨的清甜味道,是当年老王爷百金一担、从江南花池里买来的,铺在两个金贵格格香闺的庭院地上,是爱新觉罗家族最宝贝金枝玉叶才能拥有的享受。
挽灯看了看姐姐,就低头继续读她的诗集去了,不过心底怪怪的,总觉得为什麽明明都是一个年龄,挽香却好像心思重的很。
那个时候,她还不能够明白,挽香有多麽累。
挽香最後想到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嫁出去。
她要嫁的,是远在上海的一家暴发商户,对方为了娶到这位爱新觉罗姓氏的格格,开出了巨额手笔的聘礼,足够王府挥霍好一阵儿。
前清虽然覆灭了,但挽香和挽灯的格格身份却依然值钱 ──── 这代表了百年贵胄的地位。对那些只有金钱的粗俗商户们而言,能娶到一个皇家格格,不吝於大大提高了自己的身份。他们模仿欧洲新贵和没落旧贵族结亲的方式,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圆了自己的贵族梦。
挽灯被恶心的一塌糊涂。
上海,根据玛法的说法,豺狼虎豹纸醉金迷,是个群魔乱舞的淫乱地,挽香怎麽能把自己嫁去那麽粗俗的地方!
“你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