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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什么的,生怕弄坏了的模样。

    “阿勋,你和振叔又去德宏了?”蝶翅将孔雀胆放好之后转过身来道:“我听阿公说过,那里的路也是很难走,只要出了大理的的地界就都是特别难走的山道,虽然不像去德钦,到处都是雪山,可那边虫蛇多,瘴气也很多,是不是这样啊?”

    “也还好,振叔经验足,什么时候该走什么时候该停心里有数,我们倒也还算是顺利。”阿勋笑起来的时候露出雪白的牙齿,他现在今年十三岁,跟着张焕振走马帮已经两年了,比阿鹏还要早一年——不是因为他比阿鹏更早熟懂事,而是他不得不早一点承担起长子的责任,成为家里的顶梁柱。

    三年前他阿爸张玉华在走马帮的时候出了事情,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被山上滑落的大石头砸进了江里,马帮里的人眼睁睁的看着他在江中几个沉浮就不见了身影,欲救不能,连尸体都没有找回来。

    阿勋妈听到噩耗之后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晕死过去,等到醒过来,咬紧牙关,将张玉华的后事处理好之后,就大病了一场,因为生双胞胎受了损耗,养了一年多才养好的身子彻底的坏了,张阿公临老还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难,骤然之间也老了很多。

    阿勋妈没有改嫁的意思,家里上面有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下面有两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家里除了她以外只有十岁大的孩子,她必须将这个家顶起来。张阿公找上了杨谭林,将家里的五十多匹马卖给了杨家,将自家不大不小的马帮给结束了,用买马匹得来的钱在叶榆城开了一家小酒馆,一家人搬到了叶榆城居住,老房子也空了下来,等两老实在是不能做事之后再回去养老。

    叶榆城里来来往往的不是做生意的,就是走马帮的,到了叶榆城就算是还没有到地头的也都得了空闲,都愿意去喝两杯,大多数的人也都知道这酒馆是孤儿寡母开的,走马帮的,谁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有那么不得不撇下妻儿的一天,都会下意识的去凑凑人气,帮衬一下。小酒馆的生意很好,虽然过的没有张玉华在的时候那么宽裕,但比起种田的人家却还是好了很多,一家老小的生活是不用愁的。

    酒馆有阿梅和两个老人撑着,阿勋自己则到了杨家的马帮学着做事,他本来就立志要做一个最好的马锅头,打小满耳就是走马帮的事情,人也伶俐,做事麻利,很讨人喜欢。不过在他十一岁,能够走马帮的时候杨谭林没有让他跟着杨家的马帮,而是与张焕振商量了,让张焕振将他带在身边仔细的教导——这也是杨谭林的一片苦心,张焕振是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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