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决心悄悄的派人去美国打探一下,并不造成多大动静,只当做一次不抱什么希望的试探。
在下达这个命令之前他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建设,万一没有找到朗白怎么办,万一找到了却发现只是个相貌相似的人怎么办,甚至万一,找到了朗白的尸体又怎么办。
这个时候在袁城心里有一张怀疑名单,是关于陪同朗白去缅甸的那个美国朋友,名列怀疑名单第一位的是艾克·蒂华纳——这是当然的,艾克同学在朗白的十八岁生日上表现精彩,给袁城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况且艾克同学也的确有那个实力把朗白藏起来。
但是蒂华纳家族毕竟不好惹啊,人家在墨西哥和美国的边境线上称王称霸了几十年,连美国驻墨西哥大使都敢绑架,连美国政府都敢勒索,从他们家查一个刻意要藏匿身份的人,那谈何容易?
所以说,袁城派出去的人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朗白根本就没去艾克同学他们家。他一直呆在罗斯索恩身边,但是罗斯索恩压根就没在袁城心里排上号。
袁城对于罗斯索恩的唯一印象,就是有一次他在骑马场上遇见小儿子,罗斯索恩陪着他一起骑马。朗白当时简短的替他们介绍了一下,但是袁城压根没把这个年轻的美国人放在眼里——罗斯索恩他们家族是纽约小混混出身,传到他手里才是第四代,根基不厚背景不深还没有政府高层给他们撑腰当后台。如果说袁城是一头狡猾成精了的老虎的话,罗斯索恩他们家族只是一头刚出生的小狼崽,一点威胁都没有。
所以,当王淑芳告诉袁城“小少爷跟罗斯索恩家族在一起”的时候,袁城第一个反应是惊,第二个反应是怒:哪个角落里蹦出来的玩意儿,也敢藏匿我儿子?!
朗白这几天一直感到哪里不对劲,莫名其妙的心里发慌,好像有什么他无法控制的事情在他看不见的角落里,悄悄的变质了。
美国的冬天远比香港更冷,早上起床的时候外边下了厚厚的大雪,松树苍绿的枝条上被压满了雪堆,路人都裹得像个圆球一样在马路边走来走去。朗白穿着厚厚的羊呢大衣和高筒皮靴,一下车就立刻哈着白汽搓起手,一路小跑着冲到公司写字楼大门里。
写字楼的GroundLvevel里有个咖啡店,每天早上上班前都排满了鬼佬,个个伸头等着他们的咖啡和早餐。朗白等了十分钟才等到他的白茶和鸡肉卷,立刻把纸袋一拿匆匆往电梯方向走。
谁知道大厅里的大理石地板沾了雪水,非常的滑,朗白走路又非常急,结果猛的一打滑差点跌一跤。幸亏罗斯索恩疾步走来,堪堪的伸手一扶:“慢点,你没事吧?”
朗白倒抽一口凉气,好不容易稳住咖啡纸杯,惊魂未定的摇摇头:“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