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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白在挣扎着要不要回香港一次。

    罗斯索恩悄悄招来艾克,跟他说了这件事,然后嘱咐他:“万一朗白真的要回香港,你多安排几个人跟着他,千万别出什么事情。”

    艾克同学那单细胞的脑袋比罗斯索恩、朗白这样的聪明人要简单多了,立刻就觉察出不对:“我觉得朗白不应该回去,既然逃出来了就不应该回去嘛,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哪有人越狱以后再回去一趟的?”

    罗斯索恩聪明得太过,对艾克同学的想法嗤之以鼻:“你不用管,总之如果朗白要回去的话你得派人全程跟着。中国人有一句话,叫做小心驶得万年船,仔细一点总是没错的。”

    罗斯索恩的顾虑显然很有道理——虽然朗白第二天没说什么,第三天也没说什么,但是到了第四天,当香港传来袁家派人把大太子袁骓从台湾接回去的消息时,朗白终于坐不住了。

    他决定一个人,悄悄的回香港一趟。

    63、落网

    两天后,一架客机缓缓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朗白戴着一副遮住半张脸的墨镜,提着行李箱,裹挟在人流中走出了海关。

    从任何一个角度看来这都是个疲惫而冷漠的商务白领形象:身形削瘦挺拔,笔挺的白衬衣,米色条纹领带,灰色西装长裤,笔记本电脑随身拎着,墨镜下露出笔直的鼻梁和浅薄漂亮的唇线。

    出了候机厅大门,他立刻招手叫了一辆计程车,头也不回的弯腰钻了进去:“去浅水湾。”

    要混进袁城所在的医院是很难的。最保险的办法是等袁城死了,通过各种关系的手段拿到葬礼请柬,然后混进去远远的看一眼棺材。

    朗白直接抛弃了这个做法。

    长久以来他心里都有个想法,自始至终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在他心里渐渐发酵——他想在袁城就要死去的那一天,站在病床前,低头看着这个给予了他生命并且控制了他一生的男人,一直看着他闭眼断气,一直等到他身体凉透,彻彻底底的告别这个世界为止。

    你给了我生命,我目送你远行。

    如果不能在袁城死前看到他最后一眼的话,这个遗憾会跟随着朗白一辈子。

    打听到袁城所在的医院并不难,实际上出乎意料的顺利,罗斯索恩很快就圈定了三座有可能的医院。第一是威尔士亲王医院,第二是据说离事发地点最近的玛丽医院,第三是跟袁城私交甚好的一家家族私人医院。因为这次暗杀事件是不公开的,没人知道袁城现在是死的还是活的,所以也没人知道袁城有可能住在哪家医院里。

    朗白在浅水湾找了家酒店暂时安顿下来,用的身份是罗斯索恩给安排的,一家普通外贸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来到香港是出公差。他把看上去十分简单的行李寄存在酒店里,然后洗了个澡,吃了点东西,径直出门逛街去了。

    来到香港的第一天下午他挂了这三座医院的急诊,趁着等待的功夫,一个人貌似不经意的去住院区逛了逛。等到他把这三家医院逛遍之后,他基本上能肯定袁城所在的是第三家,家族私立医院的顶层贵宾区。

    其实分析的过程也很简单,朗白只需要在门口坐一坐,看看医院门口进出的人当中有没有他熟悉的面孔就好了。他在袁家大宅里生活了好几年,比较贴身的佣人和保镖他都面熟。后来他去了美国,身量、长相都有了很大变化,别人未必认得出这位袁家小少爷,他却是认得出别人的。

    朗白不愧是黑道世家出身的,行动之前先踩点,并且踩点踩的专业无比。他只用了三天就把这家医院的顶层警卫布置、换班时间、医生查房次数、护士巡逻时间给摸得清清楚楚,很快就找出了混进去的可趁之机。

    中午一点钟的时候护士基本上都呆在护士站里,医生有一次短暂的查房,而值早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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