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船前,明菲与秦君换上了羌吴国的服侍。
此刻虽然是三月中旬,在大邹国时,已经是穿单薄春衫的季节,但在羌吴国,大街上随处可见穿着棉衣棉服的人们。
而明菲与秦君有深厚的内功护体,所以无需穿厚棉服,但也不想与大家不一样,便穿了羌吴国贵族常穿的貂毛衣。
下了船,脚踩在陆地上,明菲还有一些不适应。
秦君便陪着明菲在陆地上走了一段路,让她适应适应。
明菲感受着羌吴国的人文气息,对身边的秦君道:“长青,我们去哪儿?”
“娘子,出门在外,要称呼我为夫君。”秦君难得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要求她。
“好吧!”明菲虽然因为小快失踪而心情不好,但她却因为秦君的这句话而笑出来:“夫君。”
她甜甜唤了一声。
秦君伸手揽着她,道:“为夫带娘子去暂住的地方。”
“然后呢?”明菲很依赖秦君,所以干脆懒得动脑。
二人一边走一边交谈。
他们不怕被人听到,因为二人虽然说出了声,外人却听不到,唯有他们之间有共享契约,才能听到对方的话。
“暗线禀报,小快生母,那位大王子妃,每月必去三次大佛寺,你若想见她,为夫可带你去大佛寺上相。”
“那三位王子那里,你派人监视了吗?”明菲先问起了别的。
“早已吩咐下去,你只管开心一些地玩,寻找小快的事,交给为夫。”秦君说道。
他似乎自称为夫称上瘾了,而且里外都在表达着对明菲的占有欲。
☆、第981章 做戏
在大船上时,因为要行使七八天,无事可做,秦君便拉着她滚床单。
美其名曰是分散她的注意力,让她开心一点。
说实在的,她也确实开心了很多。
因为她爱长青,所以不能因为快儿失踪一事,就冷落秦君,给他脸色看,让他也跟着自己忧心害怕。
而且,他做的已经够好,他放下他身为左相的公务,就因为她一句话,便连夜从京城到吉姆斯城,再从吉姆斯城到达这羌吴国的国都。
这一切,他一点怨言都没有。
而且,他喜欢自己的身体,自己也喜欢与他在一起,所以,一起滚床单,是理所应当。
听到秦君把这一切都安排妥当后,她便道:“那我去大佛寺,与大王子妃来个巧遇。”
她想测测大王子妃对那个才出生就送走的儿子是什么样的感情。
“好。”秦君答道。
二人一路走到属下提前准备好的精致小院。
在这里,他们可以堂而皇之地住在同一院落,同一卧室。
因为,二人的路引,身份便是夫妻。
若非此次来吉姆斯城是为寻找小快而来,明菲定然是爱死了这种感觉。
这种与自家男人成为夫妻,每个人都当他们是夫妻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
有这种感觉的,并非明菲一人,秦君亦是。
所以,在他心里,时刻在想着早点把她娶回家。
因为他们是乘最近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