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火,谢谢李婶。”
我进书房的时候,罗迅在书桌前看文件。窗外阳光正好,天也蓝,树也绿,他坐在一片好风光前面,看起来居然有点温柔。
不过也只是看起来。
我放下茶,他淡淡的瞟我一眼。都不必讲话,我就明白他意思,立刻跪下去,除了他鞋袜给他捏脚。
别的不提,我伺候人的本事绝对是真刀实枪练出来的,说万里无一都是谦虚。
过一会儿,脖子上逐渐痛起来,我也不敢去摸。
罗迅年少时性子十分暴虐,如今三十岁出头,脾气好一些了,可惜爱咬人的毛病还是没改。
我没去摸,罗迅倒是发现了,伸手在我颈上摸了摸。他手指沾了血,再也没了好风光里的一点温柔。我心里觉得可惜,稍稍走神,连他递来的手帕都忘了接。
罗迅大概以为我在闹脾气,于是说:“咬的狠了。”语气也不像在道歉。
我拿出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的好态度回答:“没什么,谢谢罗爷。”
他就摸摸我的头,像在摸一条狗,说:“出去,弄好了再过来。”
我答应了,出了书房处理脖子上那一个深深的齿痕。
李婶看见我,在楼下喊:“方,我把火关小了!”
我应一声,转身回到书房,回到罗迅身边。
午饭前罗迅接到一个电话,我在厨房盛汤,隐约听到他慢条斯理的哄着电话另一头的人,讲些“乖,你喜欢什么我都给你”的肉麻话。
这话他也曾对我讲过千万遍,那时候我回答什么呢?“我不稀罕你的东西”,大概是这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