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筋。是要苦情、或愤怒、或风轻云淡…想了几个开头,都不觉得好,一小时过去,纸上只写下两个字:罗迅。
看一看表,早上十点钟,这时间罗迅身上的麻醉剂应刚失效,以他本事,挣脱出来太轻而易举。不过就算他离开了那间房,我想,他是不会忘记他曾一丝`不挂与尤如大眼瞪小眼度过整夜的经历了。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趴在桌上笑个不停,然后写了第一句话:与尤如整夜赤`裸相对,却是这样情况,我想你不会再爱他了,真令人开心。
一旦开了头,接下去就十分好写。我洋洋洒洒下妙笔如花,第一页花足了力气嘲笑他阴沟里翻船被我棒打鸳鸯以及从前如何被我骗的团团转,第二页交代清他平日常用、常穿的东西都归置在何处,告知他日后给他做饭的重任可交给被我教过的四川大饭店的帮厨小李,另外不要怪罪陆子由及秦颂曾帮我,记得善待李婶、花匠老王的儿子王若等等一干人,第三页只留两个字:再会。
以罗迅脾气,看不过三行就会把信撕掉。
而按我对他了解,撕了以后,过几天他又会后悔,把信仔细粘好看下去。为此我用了最好的纸,好教这封信不至于在他看完第一页前,就被无数次的又撕又粘折磨到再也拼不起。
写完信,我下楼煲汤。
陆子由仍两眼空洞躺沙发上,远看似一具尸体。闻到咕噜肉的香气,他猛然诈尸,窜进厨房问我:“方,你…你真没疯?”
我说:“麻烦让一让。”走到另一边去收拾一只死鸡。
他围着我团团转:“你对我讲实话,昨天究竟发生什么,方,你为什么要走?你要去哪里?罗爷会抓你回来,我帮不上你的…你还跟我说那些,你知不知我也会伤心…你到底想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