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她把她那盒画笔还有素描纸全部都送给我了。
“还有一个大哥哥,他是学物理的,但是他说他以后想当造型师,编头发就是他教我的。”
“还有一个学德语的姐姐,会说很多德语,也很喜欢拍照,她说怀乡的风景,是她看过最美丽的风景之一。走之前,她送了我一个拍立得和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你看过吗?”
“看过。”
跟拍摄像笑了笑,“看来这些支教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你。”
“我觉得,大概是因为我很爱说话吧。”
……什么东西,什么叫你很爱说话?
摄影师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幻听了。
“我真的很爱说话。那时候。”
霍星朝垂眸看着手里的吉他,神情静谧,
“我那个时候,下课的时候,或者晚自修的时候,就喜欢跑到办公室跟他们说话。他们知道很多老师都不知道的事情,我觉得很新鲜,就一直问一直问,经常在办公室就呆一个晚上,然后再开始写作业。”
“我以前,上小学的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在镇上买一栋房子,吃穿不愁,再买一台电视机,那就是我心里最厉害的人了。但是后来我发现,其实怀乡很小很小,外面还有很多地方值得你去。不仅仅是北京天.安门。”
“教我弹吉他的那个哥哥,他在北京最好的大学上学,自己组建了一个乐队,他们还去非洲表演过,他说他为了写歌,曾经站在东非大裂谷中间的桥上找灵感,夕阳垂下来,会让你觉得这个世界其实那么的壮丽辽阔,你必须得去外面看一看。”
“我的梦想,就是像他一样,上最好的大学,然后去世界上的各个地方唱歌。”
......
摄影师沉默了一下,望着他沉静的眉眼。
阳光洋洋洒洒铺下来,在他的脸庞上打出几道阴影,睫毛的影子,鼻梁的影子,还有额发的影子,明暗交界,精致的就像是一幅油画。
他突然觉得,这个少年,长在贫瘠大的山村,内心却装了一个巨大的世界。
比城市里的人更加瑰丽的世界。
于是他沉默了好久,才平复下心情,开口问,
“你很喜欢唱歌?”
“很喜欢。”
少年淡淡弯了弯唇,眼眸里也流露出几分真实的笑意,“你要听吗?”
“嗯。”
他就低下头,想了一会儿,睫毛半遮住眼眸,手指在琴弦上滑下。
那是很轻快很悦耳的前奏,就像他和缓微扬的歌声,让人听了情不自禁就想起春风与海面。
“我看见 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云睡在它的泥土里面
发芽长出一朵荒野
我看见 一片一望无际的荒野
颗颗野火坠落成霜与雪
融化成为一滴草原
我看见 剑鸟飞过草原荒野
停落在无边无际的蓝天
翅膀与风同眠
生为昼 死是夜
朝阳长在夜的后面
死而复生无止无歇
......”
唱的。
非常好听。
但是这么轻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