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疙瘩都出来了,顿时有不好的预感。

    在她的印象里,知县公子琴棋书画,无一不通,喜欢吟诗,弹琴,附庸风雅,平日只喜欢吃些素菜,他说吃肉,有辱斯文。

    前身对知县公子的理论特别着迷,还曾经当面问起。

    知县公子说,肥肉油花花的,容易弄脏衣衫,而瘦肉太柴,肉丝容易塞牙,所以不雅。

    莫小荷对这种狗屁言论真真无语。

    吃肉就不雅了?那吃菜叶,牙齿间就不挂着菜叶了吗?

    要真这么爱装X,不如学着书上写的,饮食露水,这才叫真正的不食人间烟火。

    “不行,我得去县里看看。”

    李氏越想越不对劲,如热锅上的蚂蚁。

    莫怀远一个月回来一次,从来没更改过,这次却送书信说要苦读,不回家,难不成他早就觉得要出事?

    “要不,再等一天,明天没消息,咱们一早出发。”

    莫景山看了看天色,太晚了,今天能到镇上,到县里,也要天光大亮,赶夜路了。

    不如养精蓄锐,他这边学堂要关门,为负责,也得先通知一声。

    “也好。”

    李氏这才勉强同意,晚上,却也睡不着。

    莫小荷辗转反侧,对着油灯,照着顾峥的书信,心里想,要不要回信和他说说,自己的担心。

    家里只有大哥一个男娃,家中的香火,也是顶梁柱,万一有什么意外……

    封建社会,不讲人权的,她穿越来就知道。

    所以,莫小荷努力赚银子,就怕有一天,因为穷,要失去性命。

    现在好了,银钱有了一些,却节外生枝。

    她还是想不明白,那知县公子明明对她一点意思没用,为什么会让他做妾。

    要说这中间没有猫腻,她才不信。

    做妾是不需要聘礼的,知县公子的年纪完全可以纳妾,随便抬一房进门就行。

    对方让人上门,送聘礼,大费周章,其实是给爹莫景山面子。

    莫小荷是良家女子,爹爹又是个秀才,大哥也是读书人。

    不过,这些,莫家不会感激,相反认为是一种侮辱。

    明天要去县里,她要不要跟着?

    不去看看大哥,怎么都不能放心,而且,她想和县令公子说清楚。

    次日一早,天还不亮,莫景山和李氏梳洗妥当,在老房那边借了牛车。

    莫小荷非要跟着,家里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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