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出两个女人一身衣服价值不斐,但这是末世,看到这种现在还穿着高跟鞋的蠢女人林夕只想离的远远的。
“阿强阿,还要走多远我好饿好渴,我们待在超市不好阿吗?那里有吃有喝的还能躲丧尸!”说话的正式刘梓强的母亲,她也是个人精,昨天见儿子希哩煳涂得去找一个男人说了些什麽就悄悄跟上去,没想到儿子对话的那个男人包裡居然有肉罐头和水果罐头!在超市吃了那麽多天乾粮她早就受不了了,所以在早上听到儿子的提异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阿……哥…我们要去哪裡阿,走那麽多路人家脚好痛……”刘欣欣嗲嗲的抱怨。她早就注意到哥哥好像认识昨天来到超市的那两个男人中其中一个,而且感情不一般,但比起哥哥看重的那个男人他更喜欢另一个看起来较年轻的,她对这种阳光型的男人最没有抵抗力了!这也是为什麽她愿意跟出来的原因,她对自己的身材很有自信,相信她一定能很快就拿下他的!好想被他压在身下蹂躏……怎麽办?她好像溼了。
莫白见林夕不理他委屈的瘪了瘪嘴,眼角馀光瞄到那个跟在刘梓强身后看上去比他要小的女孩……正满目含春的望着自己发情!!!嘴角一抽,莫白立刻直视前方,不改面色的快步走到林夕身旁寻求庇护。
妈妈阿!他不想被色狼吃掉阿!什麽样的哥就有什麽样的妹,真是一家子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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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梓強有些不屑的看著眼前的少年,指了指一頭俐落短髮的林夕說,”
我是她男朋友。”
聽到眼前這個男人的回答莫白不由得瞪大了眼睛。夕哥的……男朋友……男人的男朋友……
莫白反應過來後猛地轉頭看向林夕像是要找她求證般。林夕沒有理會莫白詢問的眼神,反而緊鎖眉頭陷入沉思。先前只覺得這個男人很面熟但林夕的印象中並沒有見過他,聽到男人的話她到是想起來了。這個男人叫劉梓強,他是原主的男朋友,不,應該說是原主的前男友。劉梓強和原主在大學時期是男女朋友,交往三年後就分手了,是原主提出的。我說過,原主是一個充滿少女心的孩子,但也因為如此整體思想上比較傳統。她一直保持著’抓住男人得心就要抓住他的胃’的道理,三年間不斷磨鍊廚藝,就連穿越來的林夕都對這個身體配備的廚藝技能自嘆弗如。不過男人嘛,’其下三吋才是真理’,原主分手地原因就是在校園中看到劉梓強和傳聞中的外文系系花公然在自修包廂裡做愛,按原主得童話思維到底是不能接受,便絕然地提出分手。最讓林夕覺得狗血的是,劉梓強居然沒臉沒皮得跑來和原主說她是他的白月光,而那個系花只是一抹蚊子血!原主依然堅決分手,但劉梓強也不死不休的纏到現在,搞得原主煩不勝煩。
對於劉梓強的糾纏,林夕不以為意,在她眼中劉梓強就是個弱雞,要滅了他分分鐘的事。她現在最擔心的事是她的身分,她現在雖然假扮成了個假小子,但劉梓強依然認出她,萬一是女人的身分暴露了……
林夕將注意回到莫白身上,雖然現在莫白的表現很加分但難保他在知道自己是女人後會做出什麼事情。
“喂!小夕你聽我解釋!我知道我做錯了但那也沒辦法阿,我也有生理需求,交往三年了你又不讓我上,所以我才去找人解決嘛!”劉梓強見林夕不理他以為是她還在生他的氣便自顧字的解釋了。在劉梓強的想法中,林夕是愛著他的,女人阿就是越愛,所以對象出軌了才會越恨。
聽到劉梓強的說詞,林夕和莫白得身體不禁抖了抖,被噁心的。像是看穿了劉梓強的想法,林夕只覺得跟這種人相處就是自找不舒服,所以便撇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