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罗崇止很久很久没有说话,只是茫然得坐着,脑子里乱哄哄的,连苦笑都失去了力气。
爱是没有道理的。所以他爱任缓。
所以,他愿意为了她千里迢迢追来这个城市,所以他可以不在乎她没有那么爱他,所以他愿意等。
只因为他相信等是有意义的,只因为,他相信,至少任缓也有那么一点爱他。
从他荒诞放荡的19岁开始,一直到现在,快五年了,他的所有用心,所有热切不求回报的爱,他以为一定会有回报,但终究是毫无意义。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爱她,是不是能有她说的,她对那个人那样的、世间万物都不能比拟得深刻沉重,他不能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是他至少可以拍着胸脯说,他已经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最深、最重的爱了,只是她不需要,也不在乎。
她用一种他无法理解的深情,全心全意爱着一个她早已失去的,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人,为了这个人,她宁可推却所有。
他摇摇晃晃得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戒指,单膝跪下,牵起任缓的手,想给她套在无名指上,却发现小了一圈套不上,只能勉为其难套在了小指上。
他自嘲得一笑,连他准备的求婚戒指也和她格格不入,就像他在她心里的位置,充其量,也就是小手指,和这枚戒指的归宿是一样的。
“我那天回去后,一个人在楼下找了很久才找到,留给你做个纪念,就当是告别的礼物。”他轻声说,“下个星期五下午三点的飞机,如果你反悔了随时过来找我。”
其实他知道,她不会来,但是,总还是想给自己留一点希望,多渺茫都好。
“再见,Alice。”他站起身,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转身大步走了。
任缓不知不觉已经泪流满面,用力攥紧了手,抚摸着那颗本是用来求婚的红宝石戒指。明知道不该留下它,却终究是舍不得拒绝,她是个心软又无法拒绝别人的人,可是这辈子拒绝最多的,却是最爱她的人。
“再见,崇止。”她轻轻在心底说。
虽然她知道,他这一去,永不会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