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0 新協議

『我還愛著妳』是彌補不了妳,也知道在最需要我的時候,我卻沒有待在妳身旁。」

    鈴拿回牛皮紙袋後,並拿出裡面的離婚協議書,並在雷的面前撕掉。

    「來人,叫我的律師跟證人進會議室。」

    幾分過去後,律師和證人進了會議室,雷抬頭的看律師及證人,說:「原來…是妳當證人啊,艾!」

    「想不到再一次見到你的時候,竟然是替我妹妹作證你們的這種協議書。」

    「恩……。」雷只靜靜的回了一聲。

    這時,鈴委託的律師,開始解釋著簽署及更改協議書的法律。

    解釋了幾分鐘過後,雷和鈴點點頭同意律師所說的每條法律。

    律師從紙袋裡拿出兩份協議書,並放在雷的面前,說:「請你看過以後,如果同意這份協議書的話,請在下方簽上自己的名字。」

    協議書內容,寫道:

    一、監護權

    兩個孩子的監護權歸屬於鈴?芙麗?穆札芙爾。

    二、姓氏及爵位繼承權

    假使娜拉?雪?安德烈有了哈里斯?雷?岡薩雷斯的孩子,不得跟其姓。

    其子產出暨長大後,不得繼承爵位;公爵繼承權絕對只屬於鈴?芙麗?穆札芙爾所生的兩個孩子。

    三、安家費

    每年必須在一月底前,給鈴?芙麗?穆札芙爾六百萬元的安家費。

    四、教育費

    每年供兩個孩子教育費,直到學業完成。

    五、其餘開支

    除了第三項及第四項外的開銷,由男方完全支付。

    除此之外,男方必須給予女方一張黑卡,金額無上限。

    六、時間分配

    娜拉?雪?安德烈只能在星期二、星期四與哈里斯?雷?岡薩雷斯同居一房,其餘時間哈里斯?雷?岡薩雷斯只屬於鈴?芙麗?穆札芙爾及兩名孩子所有,娜拉?雪?安德烈不得單獨與其見面。

    雷仔細看完協議書,毫不猶豫地拿起筆,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則鈴、艾也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律師最後蓋上了事務所的印章及自己的簽章。

    律師把兩本協議書各留給鈴跟艾身上。

    「那……公主殿下、公爵殿下,我已經處好你們的事情了,所以……我就先行離開了。」

    「好的,謝謝你。」鈴回答律師的話,看著律師走出會議室。

    「那…雷你怎麼告訴雪這件事情呢?」鈴回頭的問。

    「等找到她時,再告訴她這件事。」

    「那今天先這樣吧!」

    鈴起身地離開了會議室,當雷也起身準備離開會議室時,艾伸手擋住了門口,並對雷說:「雷這幾天你可要好好反省,不然我妹妹還是會撤銷掉這份協議書,知道嗎?」

    「我會好好地反省的,艾。」

    艾看著雷許久後,也沒有多說什麼話,便鬆手讓雷回到自己的寢室休息。




    【1】【2】
  •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