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在血泊里都还没死,脸上一派阴沉。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出现,其他人也绝对要不了杨九的命,结果只有两个,要么是杨九逃走,要么是杨九暂时落在别人手里因此脱离了自己的掌控而他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被杨九发现,可他赌不起。
于是他出现了,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带走了杨九。他一边配合着杨九上演生死不弃,一边冷漠地看着那个昏迷的人吊着一口气就是不死。虚弱的杨九多少次让他觉得自己只要轻轻一掌,一掌就可以结束这一切,但是狼一般的直觉叫他忍住了。
他带杨九去找月弦,安陵烨的人如他所料的等在了那里,然后杨九破功——果然,真是蟑螂一样的生命力。
杨九好像对他更好了,赫连都延对此喜闻乐见。
在杨九的帮助下,他登上了燕支的王座。战场上杀神一样的杨九实在是叫人着迷呢,越是用的顺手,就越是叫人不敢想象这要是一朝为敌
机会终于来了。
因为一块地心阳火晶,不用他出手,无数的高手就已经聚集到了一起。他只要流露出一点意思,好情人自居的杨九便主动开了口,或许其实这家伙也挺无聊的——在一起四年了,他怎么看不出来杨九热衷搞事情的兴趣呢?
赫连都延的手下做了最后一次扮演杀人魔的任务,地点当然要选在离歌约定的莫桑山附近。
争夺宝物时,趁乱中,赫连都延再一次以自己为饵引诱了杨九出手,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不过狠得值得,一箭双雕。既屡试不爽地让杨九暴露了控雷秘法,又负伤让杨九先送他离开战局。
“我果然是幸运的——听下面的人传来的消息,那么多高手好像也对付不了你,但谁能想到这世上居然真有能克制你的东西呢,一根簪子,竟然只是一根簪子,简直太讽刺了对不对?你该不会真是妖怪吧,我还没听说哪门功夫能被一根簪子克制的呵,这也不重要了,你终究是死了咳咳。”
赫连都延抬眼对上杨九无机质一样的眼睛,他隐隐带了幽绿的瞳恍惚如狼。
一匹白眼狼。
“四年。”赫连都延叹息一样地道,“这四年,我很高兴有你陪伴,你叫我无时无刻不如芒在背,又感到前所未有的欢愉。”
他站起来,再一次靠近杨九,抬手覆在了杨九的双目上。声音冰冷得已经不露丝毫喜悲:“把这些都告诉你,是想要你瞑目。”
“毕竟,我真的喜欢你。”
这样的喜欢呀
杨九简直要笑出来了。
这位在自己身边躺了四年的人才是真的演技超群呵,如果说安陵烨是影帝,赫连都延简直可以封神!安陵烨演戏,那是披着羊皮;赫连都延演戏,却是从来不惮于向别人展示他的尖牙利嘴,当你抱着被咬一口也死不了的侥幸时,却完全看不到他藏在利齿中真正一击致命的毒牙!
杨九觉得自己就是那个抱着侥幸的傻比。
他一直都知道赫连都延坏,但他就是仗着自己的外挂不把隐患放在心上,反正最坏不过一拍两散。过程里,他给出了几分真情,他自己也不知道。大概跟赫连都延半斤八两吧,反正也没有山盟海誓地喜欢过,没有全心全意地相信过,所以现在他也没有撕心裂肺地难过,没有烧心灼肝地愤怒,就是,觉得有点被恶心到了。
好吧,他承认还是有点难过的,心里边拔凉拔凉,有点想毁灭世界的躁乱。
他是第一次喜欢人
入夜,等赫连都延睡下了,杨九便裹着一块扎好的布飞出了这家客栈。赫连都延用布裹扎住他的头颅,也不知道是怕大半夜吓着自己,还是留他一份体面呢。
第二天等赫连都延醒来,就发现了桌案上放置的头颅不翼而飞。他皱眉,断头之伤绝不可能再留活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