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爷,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由于生长环境的不同,我只了解书本上的知识,离了书本,我就好像智障。

    而这所学校,向来是提倡素质教育的。

    几乎那里的每个学生,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特长。

    最常见的是美术类和音乐类,而温航除了会这两样,还擅长击剑。

    他甚至代表学校,参加过全国高中组的击剑比赛,得过银奖。

    他爱我的时候,也曾经柔情款款地为我演奏过《Canon》。那时《野蛮女友》风靡亚洲,他特地包下了整个西餐厅,弹奏完毕后,单膝跪下,为我献上一束娇艳的红玫瑰。

    不过我最喜欢的,却是他弹奏的《小星星亮晶晶》。

    因为,那是属于我的歌。

    对,我就是这样的土气。

    我就是这样的格格不入。

    一无所长,除了跑步,我不会任何其他的特长。

    所以拼了命的练习,想在这所群星璀璨的校园里,绽放哪怕最黯淡的一点光。怀着少女自卑又天真的心,渴望他能看上一眼。

    我再也不会那么傻了。

    再也不会。

    推着银灰色的自行车,从破旧的烂尾楼中走出来。这辆自行车,是我考上重点高中的奖品。

    208元,我清晰的记得。

    爷爷把钱从烟袋中套出来的时候,我心都疼了,推脱着说不要。

    这是我们爷孙两个一个月的伙食费,可我知道,爷爷已经决定了。

    学区的房子太贵,我是租不起的。就算骑自行车上学,也要半个小时。

    爷爷从横栏参差的阳台里探出头来,嘱咐我要与同学好好相处。

    那阳台钢筋曝露、破烂不堪,我看得心惊胆战,忙挥手喊他回去,口中应着:“爷爷放心吧。”

    其实,那样高贵的校园里,又怎会有属于我的伙伴?

    我只是骑车回乡下,去打扫那个被遗弃很久的老房子。那是孤零零的一座草房,很适合用来做些什么。

    里面已经积了很多的尘土和蜘蛛网,窗户上的玻璃也碎掉了几块,好在土炕和灶台都在,收拾一下就可以用了。

    屋里还有一个老式的上弦挂钟,拨弄几下竟然开始走动。这样一直忙碌到下午二点多,我看看时间不早,便匆匆洗了几下,骑上自行车向飞机场奔去。

    如果没有记错,他是下午三点的飞机。

    我当然不会记错,因为那一天,全校的学生组织暑假旅游,只有我不能去。

    因为我穷。

    一个暑假,我可以打多份工来赚钱,就算是免费,我也没有去的资格。

    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温航那样特殊高傲的人,是不会去的。

    后来才知道,就算他们本身对旅游不感兴趣,也不会放过这样结识同类好友的机会。毕竟在以后的商场竞争中,同学情谊要相对好用的多。

    一路赶得匆忙,就算我向来不太愿意出汗,鼻尖也沁出了汗珠。到达机场的时候,离他登机,还有半个小时。

    候机大厅里,穿着统一纯白休闲制服的学生群,还是很扎眼的。而在这些学生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他了。

    一头细碎利落的短发,很白很干净的皮肤,顾盼生辉的眉眼,靠边坐着,偶尔笑笑,偶尔沉默。

    我从他身边走过,手中粘稠的奶茶,“无意”中撒了他一身。

    众学生哗然,他则立刻站起来。

    我慌忙道歉,低着头很害怕的样子:“啊,对对对……对不起!”

    他甚至没有皱眉,温和道:“没关系。”

    少年的嗓音,很好听。

    他就是这样,看起来很冷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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