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会寻得到,若终生茫然不知,就算是把稀世珍宝放在他面前,也是形同陌路。
而他南宫承之,便是後者。
兴许是南宫承之的目光太冷峻,身上烟味太浓烈,青年终於察觉到他的存在,匆匆把请帖丢进垃圾桶,头也不回的逃了,还鸵鸟似的遮住红肿的眼睛,让南宫承之忍不住嘴角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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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南宫承之第一次去陌生人的婚礼,但不请自来倒是第一回。
「先生,你忘记带请帖了吗?」
「是的??不好意思??」
南宫承之步入礼堂,便见到青年一脸羞涩的摸着後颈,连声跟接待宾客的女人道歉,看他的服装,今天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丝毫也不会让人相信他曾经把新人给的请帖丢进垃圾桶过。
那日青年离开後,不知为何,南宫承之对青年的意中人的婚礼生了好奇,竟然捡了请帖,还请假去这场与他毫无关系的婚礼,一点也不像平常的他。
其实他一下车便有点後悔,想要回头,却又瞧见青年的身影,等回过神来,已经半个身子进了这花白的婚礼礼堂。
南宫承之一直把目光放在青年身上,看他强颜欢笑的祝贺新人,看他眼睛通红的拍手观礼,看他泪流满面的在漫天花雨之下孤身只影??
就在那一刹,那个平凡无奇、走在街头上也能瞬间不见的青年,在人群中变得独一无二,他的眉眼温润似竹,嘴唇淡红如花,南宫承之看得痴了,第一次知道什麽是心疼。
他不愿让他哭。
他想把他放在手心里,好好的宠着,让他笑,让他幸福,让他忘记一切,只愿留在自己身边,永无止尽地渴求自己。
如果他真的要结婚,唯有这个人,才能让他甘心情愿的朝夕相对。
他那被亏欠的人生,也唯有这个人能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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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之?」
南宫承之耳畔传来百少霖温柔的声音,他伸手一捞,便把爱人捞进自己的怀里,边抚上他光滑的背脊,边给他甜而不腻的早安吻。
百少霖被他吻得身子都软了,瘫在他身上喘息。
经过南宫承之的精心调养,百少霖的身体想不好也难,连到了五十岁,也还是四十岁的模样,倒是南宫承之开始长起白发,眼角也有了皱纹。
医生说那是操劳过度所致,百少霖一听便夺门而出,南宫承之知道他在难过,抱着默默流泪的他安慰说:「那不是平常不过了吗?人是会老的,你也老了,不过是没有显现在你脸上而已。」
他说的淡然,但其实心里也害怕,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与百少霖分开。
南宫承之一生能给的爱,都给了百少霖,而这朵用爱情滋养的花终不负有心人,伴他白头到老。
百少霖虽然长年被南宫承之宠爱着,却没有骄纵,很快便抹乾眼泪,说要放下咖啡室的生意,与南宫承之一起退休。
这点小心机南宫承之怎会不晓得,百少霖无非是想让他放下药厂的工作,好好养生。
药厂是南宫承之一生的心血,是他的事业,是他咬紧牙关得来的,但无所谓,他连这个也宠他。
他们闲日牵手散步,种种花草,看看电影,偶尔出国旅行,日子算下来也经已有一年,想像中的空虚感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无可取代的满足,南宫承之有时还会一脸正经的说:该早点退休的。
所谓结婚,不就是求现在的日夜相伴麽?
珍而重之地抚上百少霖那因经历变得稍微沉稳的脸,南宫承之深深觉得一路以来的艰难都是值得的,他做错过,但终於还是跌跌撞撞的走到了今天。
而最像他的儿子,也终於要开始走这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