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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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找不着你了,你上大学去了。"

    "再后来呢?"

    "我觉得你不会喜欢我。"陈则说,"在山下我没有见到喜欢男孩子的男孩子。"

    廷方回忆着自己十七岁到二十三岁这段时间,如果那时有一个男孩拿着黄金戒指来约他玩,他会觉得那个人是神经病。

    幸好他第一次觉得陈则没常识是因为"奶妈"而不是因为"黄金戒指"。

    又是好笑又是怜惜,廷方把陈则压在身下蹭了又蹭、亲了又亲。陈则抱着他,把他按在自己胸口,让他听着他的心跳。

    廷方觉得全身都是温暖的。

    如果真的要历经苦难才能找到陈则,他想,那些苦难和蹉跎的岁月都是值得的,否则,他怎么知道珍惜他的这份心意?没有尝过苦头的他,以为世间情爱来得这样轻巧,恐怕会狠狠践踏陈则的心吧?

    "山下没有喜欢男孩子的男孩子,但是有爱陈则的吴廷方。"吴廷方在陈则的耳边轻轻地说。

    陈则笑了。

    廷方把戒指戴在手上,陈则说:"别戴了。"

    "为什么?"廷方说,"这是给我的。"

    "我看你结婚时戴了个铂金的钻戒。"

    很好,活神仙开始知道怀疑自己的品味了。

    可是廷方把戴上戒指的无名指给陈则看:"你看,刚好。"

    廷方爬了起来,到抽屉里翻找,找出了另一个首饰盒子,他递给陈则。

    陈则打开来看,惊讶地发现那是一枚和廷方手上的戒指款式几乎一样的男戒指。

    "我爷爷传给我爸,我爸在我上一次结婚时又给我了。"廷方取出戒指,戴在陈则的右手无名指上,说:"你看,刚好。"

    十七岁的吴廷方和十五岁的陈则,没发育完全的手指,戴起来一定没有那么刚好。

    陈则问:"给我?"

    廷方说:"先戴着,以后买个符合你气质的。"

    陈则摸着无名指上的戒指,说:"不必了,这个很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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