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州督定夺;具体奖品同样由州督定夺;
e)所有奴妓代表在大会上都有机会向州督表现自己;
f)所有奴妓代表在大会期间每天补助50绵鸿币;
3.延琼州每个社区都应设立1个图书馆,奴妓可以免费使用,24小时开放,方便奴妓阅读、学习、获取资讯等。
a)由社区长兼任图书馆馆长;
b)具有至少1项高级学历的奴妓可以担任图书馆管理员,没有绩效,但可以获得一定的物资/免费券等。
c)任何奴妓不可以将图书带出图书馆,否则“引雏”1个月,罚100绵鸿币。
d)任何奴妓不可以破坏图书馆图书和设施,否则“引雏”1-3个月,罚100-20000绵鸿币。
e)图书馆中应保持肃静,否则“引雏”1-3个月,罚100-20000绵鸿币。
f)图书馆内不允许饮食,否则“引雏”1-3个月,罚100-20000绵鸿币。
五、延琼州法规
1.延琼州内所有住宿都不允许使用窗帘,如有使用窗帘者,全宿舍奴妓禁闭5天,禁食1次,每次2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禁食后,再进行4小时SM刑罚,2小时肉便器刑罚。
2.在延琼州内,奴妓允许在公众场合进行性行为,但不允许发出叫喊声,否则“引雏”2个月,罚500绵鸿币,电击2下,鞭5下,禁食1次,每次禁食2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每次禁食后,再进行8小时SM刑罚,4小时肉便器刑罚。
3.在延琼州被判罚为“犯婢”或“引雏”的奴妓,都应该示众惩罚,具体示众期限为“犯婢”期限的2%,“引雏”期限的1%,如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4.在延琼州内不允许使用现金,有奴妓私下里交易现金的,“犯婢”4个月,罚5000绵鸿币,电击10下,鞭15下,禁食3次,每次禁食2天,禁食期内,只准饮精饮尿,不准饮水,每次禁食后,再进行24小时SM刑罚,12小时肉便器刑罚。
5.在延琼州违法的外州奴妓,一律遣送回其户籍所在地服刑。
六、“吉蕊”规定
总督批准后,获得“吉蕊”身份的奴妓将不再受各部门规章制度以及本州法规的约束。本规定由州督亲自制定,除总督外,所有关于获得“吉蕊”身份后奴妓的裁夺由州督一人决定。其户籍依然在延琼州。
“吉蕊”的地位低于“灵妤”、“妍缇”、“艳绫”和“妖玥”。
在延琼州内,男性官员不应该以对待普通奴妓的态度来对待“吉蕊”,可以采取平等态度。本条规定一经发现违规,由州督定夺。
1.“吉蕊”的身份
a)州督一般会在延琼州吉蕊节,从本州未破处的“初兰”级别奴妓中选择,经总督批准后,册立其为“吉蕊”
b)“吉蕊”为州督的私人奴妓,只为州督一人服务,从而“吉蕊”册封后不可以与任何其他男性发生肢体接触;
c)“吉蕊”一经册封,终身不废,除非总督或州督褫夺其封号;
d)“吉蕊”的使命就是为州督而生,为州督奉献一切。
2.“吉蕊”不需要佩戴声音收录设备。
3.“吉蕊”的个人住所由州督亲自监控,其佩戴的定位设备和命令接受设备只链接州督。
4.除训练或考核以外,“吉蕊”应在阴道里时时刻刻放置异物感应器。
5.“吉蕊”
a)“吉蕊”依然居住在中岛,其所在社区应营建吉蕊别墅供其居住,可由其他奴妓侍奉其日常起居;侍奉“吉蕊”起居的奴妓相当于府内侍奉;“吉蕊”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