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施展才华抱负,成为一代名臣,却因为伍家的原因被皇帝猜忌,看似身居要职,其实日日都是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摔得粉身碎骨。”

    “这几年我看着他渐渐麻木不仁,沉迷酒色,在皇帝和五王爷之间周旋,他丢弃了从前的孤傲,学会了谄媚作态,学会了阿谀奉承,我知道,他不敢赌,因为尚书府的存亡都在他的一念之间。”

    “这些,都是我施加给他的。”

    如果当初路过那条街道时,她没有撩开轿帘往外看,那该有多好。

    人生若只如初见,人生若不曾相见。

    苏漾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虽然陶云峰也很可怜,但是既然娶了人家姑娘就应该负责到底才是,否则就不要贸然许诺,给了人家希望,又给踏碎,比什么都不给还要过分。

    尽管心里有许多话想说,但鉴于他现在是个傻子,只好选择缄口不言。

    伍雪雁舒了口气,她并不需要谁来安慰,她只是憋了太久,需要找个人倾诉而已。

    在外她是受人敬仰的将门虎女,是堂堂尚书夫人,是光鲜亮丽的名门贵妇,在内她只是个留不住丈夫的妻子,是个管不住儿子的母亲,她的一生,看似光华在外,实则败絮其中。

    “好煜儿,三日后你便要出嫁,五王爷想必不会好好待你,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见苏漾疑惑地看她,伍雪雁拉开他的衣袖,指着青紫的伤痕,道:“那个欺负你的坏人,他就是五王爷,旁人叫他五王爷,但是,你要叫他夫君。”

    苏漾于是乖乖点头,表示记住了,他脸皮厚无压力啊。

    伍雪雁又道:“那个人脾气不好,也许会欺负你,但只要你乖乖的,他一心软,就舍不得了,懂吗?”

    苏漾又点头,讨巧卖乖,他强项啊!

    ……

    王府。

    老管家匆匆忙忙地闯入书房,躬身问道:

    “主子,不知道陶家公子的住处安排在何处为好?”

    景丞眼都没抬一下,淡淡道:“既是夫妻,自然是我的房间。”

    管家:“……”

    正在议事的一干下属:“……”

    景丞看着自己的手背,那里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番狗,只有手掌大小,即使把手指塞进它嘴里让它咬,它也只能咬出一个浅浅的牙印,不疼不痒的反而有趣。

    陶子煜比那只小番狗更柔弱,更精致漂亮,撒娇时的神态更生动可怜,可唯独没有狗的忠诚。

    既然他学不会忠诚,那就给他栓条链子好了。

    没有挑选黄道吉日,没有核算生辰八字,甚至连当事人的意见都没有征求,只凭王爷大人空口白牙一句话,苏漾就这么从一名单身贵公子,成了一个大男人的新婚妻子。

    果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根本就没有人权可言!

    穿着一身雍容华贵的大红喜服,头上插着两只鸾凤朱钗,苏漾瞪着一双圆眼,愤怒地跟一群婢女对峙。

    开玩笑,成亲而已,用不着又是涂口脂,又是抹水粉的吧!还有满头的金银首饰,走快一点都能掉下来,这种装扮跟女人有什么区别!

    还好母亲大人通情达理,摆摆手挥退侍女,道:“那些都省了吧,我们煜儿天生丽质,用不着涂脂抹粉,不过凤冠还是要戴上的。”

    苏漾看着那目测有五六斤重的大帽子,果断摇头,誓死不从!

    陶云峰在旁边道:“他不愿就算了,虽然断袖分桃是自古就有的,但从未听过男男嫁娶的,既然咱们尚书府是第一例,那就随着煜儿的喜好来吧,不必拘泥于寻常的礼节。”

    这便宜爹总算说了句人话,伍雪雁这才放下凤冠,把苏漾拉回镜子前,手持玉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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