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地,梁峰想抱住那只狗,小博美脾气大,把梁峰咬了一口。
罗晓宁和梁旭都惊慌起来,异口同声地问:“咬破没有?!”
梁峰“哎哟”了一声,先拉住梁旭打狗的手:“你别打!别打!”
“狗不听话当然要打啊,”梁旭看得心疼,“爸你又不是躲不过,干嘛不踢它?你看指头都咬出血了。”
罗晓宁深以为然,也去揪小狗的尾巴。
梁峰吹着伤口,把罗晓宁拉在身边:“这就是你们不懂事的地方,狗咬人,人还能去咬狗吗?”
梁旭给他气笑了,罗晓宁狗屁不通,谁说话他就觉得谁有道理,梁峰如此说,他也跟着瞎点头。
梁峰把小狗举起来:“它不听话,就要让训他的人来教育他,你跟他打,那不是自己更吃亏吗?”
小博美在他手上吱哇乱叫,梁峰道:“再乱咬,就把你送回街道去!”
敢情这还是从街道顺来的!
三人逗着狗,脸上都挂着安宁的、恬静的笑意,明明不该有眼泪,可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眼泪,也不知是谁的眼泪,潸潸然滚下来。
梁旭低下头去,把那泪珠一颗一颗地捡起来。又听见远远地学校里,是孩子在念书,罗晓宁扒着门,也跟着念:
——我有辞乡剑,玉锋堪截云。
襄阳走马客,意气自生春。
朝嫌剑光静,暮嫌剑花冷。
能持剑向人,不解持照身!
第51章 黎明
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 先要疏散一大堆围观的群众, 贰零七小区本来就是各种人员杂居,住户们闻风而动, 听说有“强案”, 便慌慌张张披着衣服、趿着拖鞋, 都下来看热闹。
及至确认现场没有任何危险,警察都守在那里, 大家就围观得更开心了。一户一户人家的窗口灯全亮了, 每个窗口都扒着一堆好奇的脑袋,手机手电筒的光恨不得雪亮照万里, 又有勇敢的先行者跑回来, 在楼道里说书:“还很年轻的闺女!衣服都被扒光了!唔!血流了一大滩!”
当然也有对立说法:“滚球哦, 老妈子一个,一走近滂臭!”
被害者的形象千变万化,让围观者得到麻木的、嬉笑的乐趣,犯罪者的口味在他们嘴里变幻莫测, 上到六十老妪下到妙龄少女全都不放过。
这就很刺激。
陈国华莅临现场指挥, 他不得已, 只能走来过去的大喝:“不要围观!大家疏散一下!回家睡觉去!”
他恨不得大喊“犯罪凶手就在附近!都把门关好!”
梁旭尚未捉住,不管他平时多有正义感、多有良心,陈国华都不能轻信罪犯,因此更加焦心如焚,警员们不仅要维持现场秩序,打发光速赶场的记者, 还要挨个劝说居民迅速回家。
简直是公开处刑——董丽君一直瘫在地上,身下是冲天的恶臭,直到有手电筒的灯光刺眼地照过来,穿透了蒙在她脸上的衣服。
“我杀人,我有罪。”
她什么也看不清、什么也看不到,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话:“我认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