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也确实没有熟到那个层面。
熟人,多么客观而又隐晦的关系。
“女熟人还是男熟人啊?”
沈征的声音很轻,“女的。”
“嘿嘿,那就不至于吧,真只是熟人而已?”秦望不是傻子,自然不好糊弄,“我记得你读大学时也没少吸引隔壁音乐学院的女孩,给你送过东西的能从咱们学校排到德政街去,但你不是一个也没收过吗?怎么,现在终于晓得开窍了?”
沈征摇了摇头,没再理会秦望,任由秦望一边去意淫。
旁边的年轻女同事不敢接近沈征,便拉过秦望压声打听:“怎么,沈警官是不是找女朋友了?”
“不会吧,琳姐你也喜欢沈征?”被称作“琳姐”的女人是警局大名鼎鼎的一枝花,以肤白貌美大长腿的优势成为了诸多单身警察的理想情人。
“嘘!不要让沈警官听到了!”琳姐还懂得要矜持。
秦望虽然对沈征的魅力有所了解。
但他还是低估了沈征对女人的吸引力。
要说受欢迎,秦望这辈子就没见过比沈征还受欢迎的。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遇见沈征的场景。
那天是A大的迎新日,却有两个长相优越的女生在主干道上大打出手,原因竟是两个社团的代表为了抢人。秦望实在是对美女学姐拼死拼活都要抢到的人好奇的紧,知情人士一副看八婆的眼神看着他,顺带为他指了指这起事件的导火索。
——一个颀长的身影落座于木椅上,修长的手指翻阅着手中的资料,那张精致的脸庞令男人嫉妒,周身萦绕着冷漠疏离的气场。他完全将自己置身事外,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
他根本不像个凡人,却又偏偏只是个凡人。
后来秦望和沈征同窗四年,亲眼见证过那些女孩为沈征疯狂的无数个瞬间。毕业时暂别了读研的沈征三年,命运却又将自己同他安排在一起工作。
虽然沈征长得越来越高,但情商好像还只停留在小学阶段。问他这些年找没找女朋友,他说“没兴趣”,问他是不是到现在都还没谈过恋爱,他还是“没兴趣”。
他拒绝女人示好的方式永远只有两种:“没兴趣”和“不用了”。
真是浪费了他那张脸!秦望狠狠地想着。
沈征打开保温杯,一股桂花的清香扑鼻而来,接着是蒸腾的热气缓缓上升,像是街头巷尾、包罗万象的人间烟火。
香味来源于粥上铺着的一层桂花花瓣,很难想象这是出自祝思颂的手艺。
他轻啜了一口。
——好甜。
许是祝思颂在熬粥时砂糖放得太多,糖味遮掩了红米和莲子原本的香气,也不知她在做粥的过程中在想些什么,糖分怎么会如此超标。
沈征没再继续品尝,将粥悉数倒进垃圾桶,保温杯盖上放到一边。
许是脑海中又浮现起了祝思颂那张漂亮的小脸,沈征顿了顿,决定先将保温杯拿去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