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外的监控,某个街角,清晰显示着曦曦被三个少年带走后,被他们用脚踢,用石头砸,曦曦从最开始的挣扎到后面的奄奄一息,奶白色的皮毛一点点沁出了血。
一旁程锦眼瞳猩红,手紧紧攥起,嗜血的眸子几乎要扭断那三人的脖子。
“我艹特么的,老子弄死他们。”廖凡狠狠咒骂,转身要出酒店,下一秒被程锦拽住。
“老大,你别劝我,我去把曦曦抱回来,那三个兔崽子,特么的找死,我一定要去教训他们。”一直以来,廖凡身上都有一股狠劲,他破口大骂,根本忍不下去。
“别走,你帮我看看,他,他是谁……”程锦声音喑哑,带着剧烈的颤抖。
廖凡察觉到不对,扭头看,监控视频上,一个人用外套,将奄奄一息的曦曦包裹着,哪怕是隔着屏幕,也能看出他眸光和动作里的小心翼翼和温柔。
约莫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黑色,剪裁得体的西装勾勒出他颀长又有些纤瘦的身材,面容俊朗,墨色碎发下,是一双琉璃般眸子,透亮得仿佛能藏进星辰般,熠熠发着光。
廖凡乍一看第一眼时,吓了一跳,怕看错,又欺近了几分,脸几乎要贴到屏幕上了,半晌,终于确认。
廖凡不由抓住一旁程锦的胳膊,因为太过激动和难以置信,言语有些含糊不清:“老大,是恒哥,是恒哥对吗,肯定是他,我不会认错的。太好了,老大,我们找到恒哥了。”
廖凡控制不住抱住身体僵硬,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屏幕的程锦,不曾想,下一秒程锦晕了过去。
程锦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据舒黎说,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压抑的情绪突然得到片刻的放松,才晕的。
廖凡得知不是身体的原因后松了口气,却也觉得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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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着不放心甜筒,林恒这几天上班下班都带着它。
甜筒是那天收养的拉布拉多的名字,林恒给起的,起名的时候,他恍惚记起五年前,那条碰瓷的小奶狗,它叫布丁,当时他就想,若是他养狗,就叫甜筒,又甜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