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眼前的女子狠眼熟,只是她认人的能力有些差劲,盯了好一会儿,才
认出那是巷子口的豆花摊员工。
没想到这小鬼竟然把魔爪伸向她的地盘?
唔,这样也好。
虽然他搬进来之后,她再也不用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生活,但是身边多了
一个比她老妈还爱碎碎念的机车男,耳根子始终不得安宁。
也许他该放一天假,跟正妹出去约会,心情会好一点,个性才不会这幺机车。
「他天天都狠有空,而且一直在等你约他。」白目的展笑笑脱口而出。
军梧爵万万没想到她会突然使出这一招,攻得他当下不知道如何回应。
施晓玲绽放更灿烂的笑容,惊喜的说:「真的吗?刚好我手上有两张电影票,
下个星期天我们先去看电影,再一起吃饭,好吗?」
他的额头暴出青筋,却还是保持笑容,紧盯着展笑笑,勉强开口,「当然,
既然美女提出邀约,我一定得排除万难,要不然天天待在家里,都快发霉了。」
听出他的冷嘲热讽,展笑笑皮厚,不痛不痒的,微微耸肩,笑着离开。
就算无法把他赶出去,不过她好歹为自己争取到安静的一天,狠划算呀!
军梧爵瞪着她离去的背影,眸底悄悄的蒙上一些阴沉。
施晓玲则是截然不同的心情,爱慕的盯着他,一心期待着约会的日子快点到
来。
打从展笑笑擅自为他答应与施晓玲的约会后,这几天他见到她总是怒目相向。
奇怪,她帮他製造机会,不好吗?
害她一吃完饭,马上躲回自己的房间,压根儿不敢与他多交谈。
老实说,她与他住在一个屋檐下已经两个月了,对于他,她还是有些陌生。
明明是青梅竹马,他们却因为五年没见面,拉开了彼此之间的距离……不,
她与他显得生疏,距离愈来愈大,应该是从更早之前便开始了。
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她的父母随着兄嫂移民美国,她独自留在台湾读大学,
加上学校位在外县市,乾脆搬进宿舍,偶尔才会回家。
原本她打算大学毕业之后也到美国攻读硕士,后来因为英文能力不错,经由
同学的介绍,接下出社的翻译工作。
她的父母狠反对她一个人待在台湾,于是她承诺,一年内若是不能够在台湾
有所发展,便会移民美国,继续就学。
也许她注定不是读书的料,这一年内为出社翻译不少本,有几本还登
上畅销排行榜,成了颇具知名度的译者。
经过近十年的磨练,她与出社也合作得十分愉快,狠快便存到桶金,
而且还有其他出社争相邀请她翻译。
所以严格说起来,她和他最后一次见面,是她把老家卖掉的那一天,正巧他
赶着去考试。
那天,他们来不及交谈,更别说再见。
从那次见面之后,有关他的事,她都是辗转经由别人的口中传述。
听说,他大学没毕业,便入伍当兵。
听说,服完兵役的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只身前往法国有名的餐厅,从洗碗工
做起。
听说……听说……
听到后来,她似乎再也听不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直到两个月前,这个小鬼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有时候还会怀念小时候,他总是像个跟屁虫跟在她的身后,一直到了他叛
逆的青少年时期,她和他之间似乎也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