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你拿那么点猪油,一块钱都没得,我懒得给你找钱,拿走拿走。”
老板是个戴着眼镜的细瘦男人,看身材不像个卖肉的,但他人瘦声音大,摆起手来动作相当地豪爽,跟宿郢说罢又跟旁边要割肉的小姑娘问话,小姑娘要排骨,于是那大砍刀在他手里就跟个塑料玩具似的,被轻轻松松拎起来,“哚哚哚”几下将骨头剁成了二十来个小块,刀一撇,就撇进了一个塑料袋里。
“好嘞,三十六。”
这时一个同样清瘦的女人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女娃,手里提着一大袋子毛线团走过来,跟那老板说:“老公,你把娃看住,我去给隔壁王嫂送毛线,顺便躲个我妈,晶晶走累了非要我抱,抱不动了。”
“躲你妈?你妈又来了?”
女人满脸无奈:“可不是,她不敢问你要钱,你一会儿就放凶一点,把她吓走吧,我刚刚还看见她了,怕她一会儿又过来,以防万一我先走了。”
老板说:“行,赶紧去赶紧回来,我这会儿生意好,怕娃看不住跑了。”
“好。”女人说着把女娃放下,跟女娃说,“听爸爸的话,不要乱跑,就在摊子这里乖乖待着知道吗?你要是乖乖的,妈妈回来就给你买糖吃好不好?”
女娃一听,立马拉住女人的衣服:“不要,妈妈,我不要妈妈走。”
“乖,晶晶听话。”女人给老板使了个眼色,老板立马蹲下来把娃儿抱起来。
“赶紧走。”
女人点点头,提着塑料袋转过身要走,一抬头,看见了宿郢,顿时惊讶得退后一步,声音都变了调:“清、清择?”
宿郢在她刚刚出现时还不能确定她是不是,但听到她一开口,就知道是了——杨清择他姐,汪娟从路边上捡来的姑娘汪小华。
这些年来,杨清择的生活费里将近一半都是汪小华给的钱。原本杨清择就跟王小华不亲,觉得她是个养女,在家里的时候一直把她当家仆使唤,后来他上了大学,汪小华也结了婚,除了没钱的时候,他基本不跟汪小华联系,宿郢穿越过来以后更是,他直接跟杨清择原本的人际网都断了关系。
他的记忆全是继承的杨清择的,杨清择在意的东西记得牢固,不在意的就很模糊。在杨清择的记忆里,汪小华只占了很小很小一部分,即使知道有这么一号人,但却因为太模糊几乎从来没想起来过。
“姐。”宿郢喊道。
汪小华神色不明,抿着嘴:“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买点猪油。”
“哦,买猪油。”汪小华尴尬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