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文之后,又有一个男的,这,还居然是个黑鬼!我的老天爷啊,黑鬼!!!这么恶心的人种居然也配,也敢踩在我们的头上,斯班赛真是疯了!他是一头疯了的公鹿!
09/07/1860
是不是因为是两个男人在谈恋爱所以就特别容易擦枪走火呢?我和伊文好像两头不知羞耻的丛林淫兽,在树林,在花房,在我的地下室他真的是太棒了,屁股好像骏马一般挺翘圆润,手感比简大小姐吃剩下的布丁还要弹,而且他也夸奖我的阴茎好像在他马场里养的马一样迅猛啊,这个人那么可爱,那么好,斯班赛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真的太喜欢伊文了,我觉得我自己都要把这称之为爱了,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居然爱上了一个同性?我的老天爷啊
斯班赛从那脏乱的小床上捡起这本棕皮日记用戴着真丝手套的手指翻阅着已有三分钟了。他脸不做表情的样子,让这沉寂的三分钟更是给旁人感觉度秒如年。因为他也真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这种情感-愤怒,忧伤,可怜种种在他那好看的脸上汇聚到一起就好像对冲一样互相抵消了,在脸上是可以抵消,心里呢?他松手转身看向那个被大帮仆役压着的养不熟的苏格兰乡野莽汉-不管是在什么地方,都是要讲理讲规矩的,更何况这是在卡文迪许家。吃饭是不许说话的,非说不可那就请把嘴里的东西嚼好咽下再张口。这粗鲁的乡下人不仅两条都犯了,还胆敢在饭桌上拂他面子,那大嗓门振振有辞的模样真是粗俗!他已经随这头野猪去不学女士的规矩了,但这也!那他关这头畜生一个月禁闭,不允许畜生半年内骑马已经是他对于畜生最大的宽容,要知道这不是第一次了可这个野人不仅不知错,还学着长舌妇背后说他不好与那低贱的园丁仆役一起,像个男人一样尊重他这野人?简直是在开玩笑!呵,现在更是本事了,居然胆敢背着他与贱狗园丁厮混在一起!真是丢尽了脸!更别提今天他得到的是那无耻的婊子再一次拒绝一起去伦敦看戏剧的集体活动-他已经忍得够久了,于是乎也不管到底有多少人跟着他去了那地下的仆役住所,毕竟他先前已经发现不对,可是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两个人胆大包天,居然还不是女人,你竟然又被一个不知好歹的公狗给插了,好,非常好
他也是时候该发脾气了。
拿回富尔顿握着的手杖,他感觉他手心碰到那银质把手时竟觉得金属温热起来,他细细感受着上面雕刻出来的三头鹿印,想着它背后所代表的意义。斯班赛单手举起那被打磨地光滑无比的藤木杖身,瞄准了伊文的右眼-是,没错,他眼力极嘉,打猎时对着跑动的猎物也是一枪一个准-然后一把推挤了进去。这不是多余么?手杖又不是剑器,哪里来的锋利,那想要捅穿东西不就是推挤着东西缓慢前进吗?
他这脾气一发真是给所有人一声我的上帝啊然后吓个半死屁话没有除了贴身管家富尔顿,一样的面无表情,好像从小斯班赛就是被这么传染而来的。
斯班赛本来还想再捅一个血糊糊到家的眼洞让伊文再发出那种忍耐到极致的低吼顺便让这婊子从此成为一个眼盲婊子算了可他一下觉得不行,太便宜这个不要脸的贱妇了,不如“折中”让他眼睛还是能见一点光吧。所以他这回没有直接用手杖捅进左眼,而是高举着落下啧,那条园丁贱狗又开始不安分地叫了,烦死了。
贱妇还可以尚存那么一点人权,贱狗的话
“富尔顿,把那本肮脏且让人作呕的日记捡起撕掉,用它给我把手杖擦干净了。”
“遵命,老”
“不,不用了,你还是用手帕吧,那本东西太脏了,不配。”啊,对,他就是故意的要把那本脏东西给撕烂,但他贵为公爵怎么能亲自动手?
顺便那条贱狗的表情有趣极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
“富尔顿,外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