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像利剑,插穿了陆铖的胸膛。
玻璃杯”啪“得摔到地上,声音不响,细碎的尖锐薄片炸了满地。
酒液倒在暗红的地毯上,像是流动的鲜血。
筹谋了数日的逃跑,此时也不重要了。
不惜一切代价,傅云祁,我要与你同归于尽。
用你的血,为我的死唱最好的赞歌。
说时迟那时快,陆铖如同渴血的豺狼,毫无征兆的拾起地上一片距离最近的玻璃碎片,以闪电一般的速度,双眼发红扑向一旁的傅云祁,玻璃闪着光的尖角对准最脆弱的喉管。
电光火石之间,他离他的最后一个心愿那么接近,而下一秒,被重重的压制在了地上。
肩膀磕到碎玻璃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陆铖疼的一瞬间差点失去了意识。傅云祁的脖颈上一道细长的滑痕,洇开的血染红了纯白的底衫。
黑道家主的功课,不仅要教怎么笑里藏刀,更要教怎么茹毛饮血。陆铖在少年时代的残酷训练里,向来成绩出色的惊人,一个人对付几个精英雇佣兵都不在话下。
每一次的进步和记录的刷新,都是用他人的鲜血换来的。
然而这个人,竟然比他反应更快,感官更敏锐。不是出鞘的利刃,而是一把时刻上膛瞄准的猎枪。
陆铖视死如归的决心,在三秒钟之内被盖上了残忍的终止印章。他也错过了,音响里面傅云祁真正想让他听见的话语。
“叔父。刚刚,之前送出去调查的结果到手了。”
“怎么样?”
陆献低头看了看四周,把手机屏幕调到最暗,露出一角。
透过窗户拍到的模糊背影,跪在一旁的人的脚边,虽然极其模糊,但相处多年,三人都能辨认:
这就是陆铖没错。
“之前觉得他留不得了,但既然如此,我觉得不如再等一等。”
“按照陆铖的性格,受屈辱不可能沉住气。他会想尽办法和傅云祁鱼死网破。不如再观望一阵,如果两败俱伤,那是最好不过——”
“如果他没成,那我们到时候再找机会下手,也正好等傅云祁玩厌了,悄无声息解决掉,以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