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成又不好,地里根本就没收上来几粒粮食,村子里的汉人雄子又吃不了芋膜,估计冬天又要冒险迁移打猎了……”忽必烈眯着眼睛看着茫茫的戈壁滩,感觉十分迷茫。
在他特别小的时候,因为收成不好,姆妈冬天就去打猎给爹爹熏肉吃,结果姆妈被胡狼吃了,爹爹出去找姆妈,也消失不见了,他被村子里的人轮流救济着活了下来。
他们北族雄子少,特别少,十几年前开始就向汉人买雄子,或者来说是给汉人钱,让汉人雄子入赘北族。
汉人雄子和他们北族雄子很不同,北族雌子也和汉人雌子不同。北族人生存环境实在是太恶劣了,不论雄子雌子都十分粗壮,而汉人由于生存环境优沃,都是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
养汉人雄子太难了,他们村子才有三个汉人雄子。而且,为了繁衍,一般都是一夫多妻制,为了团结,大多是一个雄子娶一家雌子兄弟。
一般只有家里条件比较好的人家才会去买汉人雄子回家当祖宗伺候。不过村子里的人都会善待汉人雄子的,有需要时,还会帮忙分担些食物。
忽必烈没钱,也没有兄弟,所以他都29岁了还是个单身。也有北族雄子想要娶他,不过,那个雄子家里还有好多雌子,吃奶的娃娃一大堆,明显是想找个保姆,忽必烈又不傻,自然是拒绝了。
咽下最后一口芋膜,忽必烈准备回毡房休息了。下意识的再次看了一眼远方,忽必烈突然就呆住了,他没看错吧?!
远方的一个小黑点一点一点放大,距离忽必烈也越来越近。忽必烈眯着眼睛仔细判断来者的身份,以他的眼力,已经看出是一个人骑在马背上了。
又过了一会儿,这下忽必烈可真的看清了,马背上的人是个穿着古怪的汉人少年,分不清雌雄,不过可以看出还没成年。少年的坐骑是一匹通身乌黑,皮毛油亮肌肉饱满没有一丝杂毛的刚刚成年的野马。
这下忽必烈来了兴趣,野马最难驯服,他们北族人打生下来就和马打交道,也没有多少人可以驯服野马,因为野马特别傲气,连胡狼都不怕,被抓住后,宁可饿死也不愿被驯服,那么,这个汉人少年是怎么做到的?
马背上的人正是前不久“吧唧”一下子穿越过来掉在野马群里差点没被踩死的苏喆。
发现自己不仅没有死,而且还带着金手指穿越——超市里的东西动动想法就可以凭空出现在手里,苏喆觉得爽级了。
用两根胡萝卜,一根黄瓜,一颗菠菜成功收买贪吃马小黑之后,苏喆决定远离这片戈壁滩,结果没走多久,他就遇到拦路虎了。
“大叔你要干嘛?”苏喆皱着眉望着站在地上跟他骑在马上都快一样高的披着破旧羊皮毯子胡子啦嚓一看就很久没洗头的老男人,莫非是打劫的?意识一动,一把水果刀就悄悄被苏喆握在手中,只要这个面色不善的男人敢对他怎么样,他绝对收下不留情!
“你是哪家的孩子,大晚上还敢赶路是急着喂胡狼么?”忽必烈不悦的沉着脸,戈壁的夜晚十分危险,胡狼是夜行动物,晚上会出来偷羊和伤人。真不知道是哪家不负责任的父母,居然敢让孩子快入夜了出来溜达。
裹着毯子坐在篝火边,苏喆端着一碗超市里买不到的纯天然热奶茶尝了尝,很香很鲜,就是不怎么甜,于是他悄悄摸出几粒冰糖丢进碗里。
“你说你失忆了?就记得自己叫苏喆?”忽必烈不停的在房子里绕圈子,时不时问苏喆一些问题。苏喆一概一问三不知。
“嗯。”苏喆一边小口喝着被他加工后变甜的羊奶,一边在心里感叹:穿越后最好的掩饰果然是失忆。
“那你连你家在哪儿父母是谁也不知道?连自己是雌雄都不知道?”忽必烈看他喝得那么开心,自己忍不住也乘了一碗,喝了一口以后,没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