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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念追去。

    “你是不是又乱想了?!”梦渊小小的一只,被挤得只能紧紧跟在吴念后头。

    吴念是真的很想“我没有我不是别乱说”三连,但刚一回头,就发现那怪物举着他那比半人还高的电钻到了眼前。

    梦渊本来系在腰上的画皮不知道被谁踩脱了,整个人又扑了一跤。眼看电钻就要向他眼窝钻去。

    千钧一发。

    吴念想也没想,抓起地上的画皮就像那怪人挥去。

    能挡一秒是一秒。

    “啊——”画皮刚接触怪人的皮肤,尖锐的嚎叫自他腹内响起,居然是个女声,隐约还有些耳熟。

    怪人清灰色的皮肤上蹿起一片火点,转瞬焦黑了一块。

    顿了一顿,那尖叫声更厉,呼哧呼哧的喘息里蕴满了恨意,整个身躯猛地向前扑来。

    “她怕这个!”   梦渊从吴念手中拿回画皮,挥舞着逼向怪人。那怪人竟是面带惊惧,被逼得节节后退。

    这画皮是梦渊在一个无主梦境里捡的,想着易容方便就带在了身上,没想到还这能在这派上用场。

    看着身后拼命挥舞画皮的梦渊,吴念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起了那一夜。她和林楠一起去徒步,晚上支了个帐篷在聊天。

    她戴着头灯,手里捧着本书在读,读到一半有些气闷,末了推了推在和女朋友发短信的林楠。

    “这个作者明明书写的这么好,那些女主角各个都厉害,怎么还是一天到晚情了爱了。一个个的碰到男主突然就都成小白兔了,看得我好气啊!”

    几千年了,对女人温柔贤淑的标准其实从来没变过。可怜可爱的,才是让人念念不忘的。

    这种气怎么说呢,就是闷闷的。为什么女生一定要结婚?为什么女生一定要心仪一个男人?找不到所爱就是没有归宿不能让人放心吗?

    “还有啊,为什么这些小说的女主一个个在男女方面都不谙世事啊?”

    二十多岁没谈过恋爱的是很多,但一个个护胸小白莲似的像话吗?她自己是二十四岁时候交的第一个男朋友,约会、情事水到渠成。分手也算洒脱,不会因为肌肤相亲就多了分份那种“这个女人属于这个男人”的归属感。

    难过也是难过的,足足哭了一个月。生活本就一路往前,谁都免不了要当一场谁的过客。

    对于那些选择婚后再进行身体探索的人吴念举双手赞成,大家价值观不同而已。

    但小说里那些女主角明明古板得要死,却一个个演出新时代女性的“自立自强、坚韧不拔”,这不违和吗?这…这是诈骗!

    如果说神创造男和女是为了相爱,那爱难道是为了“占有”和“属于”吗?她实在是想不通。

    林楠翻了个身,用脚把吴念的脑袋推开了,那灯实在是刺得她眼睛疼:“那不是人家奇怪,那是你奇怪。”

    头也没抬,手上还在不停地打着字。

    “你知道我当初为什么泡你吗?我觉得你就算不是个Les,好歹也得是个双啊。”   结果呢,宇直!还和一般的宇直不太一样,化妆品、香水、高跟鞋一样都没见少,就是少了根叫“情爱”的筋。

    就是和男生相处那劲头…哪个女生见了有点传奇经历的男人不是眼带星星,托腮崇拜的。吴念不是这样。吴念是“哇靠!好厉害。”   这阶段还正常,然后思维走势就开始诡异了。据她长时间观察大概分两种。

    第一种:“哇靠!好厉害。不行不行,我要比他更厉害!碾压!一定要碾压!”。

    第二种:“哇靠!好厉害。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一定是个废人,我要离所有人都远一点…”。

    还有种比较火星的情况。有一次她们碰到一个旅行公众号的作者,千万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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