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6.

    休息日的下午,是我训练亚尔维斯的时间。

    这个刚刚结束战争的年代并不是很和平,禁枪令还未颁布,政局混乱下,民风剽悍。

    但那位星期日杀手矫健的身手和染血的利刃给我的印象太过深刻,所以我并没有打算教亚尔维斯学枪,即使那方便许多。

    我会带他去西边的丛林里,狩猎一些小型生物。这里的野兽多的让居民们只有带枪才敢进入。

    在大多数猎人眼中,狡猾的兔子可比野猪之类的大型生物要难捕捉一点,杀死了猎物不难,重点在于找到猎物。而我教导亚尔维斯的,就是如何从种种迹象中发掘猎物的痕迹。

    他的天分比我预计的好太多。他是天生的猎杀者!搜索、追踪、猎杀....这些对他轻而易举,很多时候我只用给他布置任务目标,然后抽着烟在树下等待。

    值得一提的是,这可爱的孩子居然以为我喜欢红色的狐狸,所以晚上偷偷溜去在雪地里蹲守了几个小时。

    “真正的猎人要学会耐心,就像猫会在洞前整夜蹲守捕捉老鼠一样”

    他可真把我说的每句话都奉为圭臬。

    那只死去的狐狸被我托人做成了皮手套,红艳顺滑,就像血液一样。我抚摸它的时候总会幻想自己的血液也像这样鲜艳,在我对亚尔维斯吐露了这个想法之后,他就开始送白色的兔子皮了。可爱的孩子,他的心思对我来说就像雪地中的脚印一样清楚。

    我是他目前的全部依靠,他像藤曼一样依附着我,顺从而驯服。而这柔弱的藤曼可以为了我的肯定,去绞死其他的生物。

    当然,除了狩猎技巧,处理生物的手法我也一一传授给他。他之前每次都把猎物的尸体解剖地支离破碎,让我气恼不已(不包括送我的礼物,他给我的动物看上去完好无损)。

    “森迪,为什么不按照肌肉纤维的方向去剖开?”

    在我对他不满时,总会用这个名字称呼他,“sunday”。

    我终于问出这个问题。

    “我想看它们流血的样子,dad”

    小孩子天真懵懂的时候最可爱,好吧,他总知道怎么能让我不去讨厌他。

    7、

    幼崽是多么可爱的生物啊。

    我在抚摸亚尔维斯的时候常常这样感慨。

    他微卷的黑发垂在脸颊旁,没有人去打理它,现在已经长到齐肩了,如野兽的皮毛般杂乱。碧绿的眼眸盯着我望个不停。他温热的身体攀在我身上,非要和我紧紧贴在一起不可。

    “Dad……”

    亚尔维斯幼兽一样环着我,前天夜晚在雪地几个小时的蹲守让他有些低烧,声音细碎如雪。

    我握住那软软的手指,回想起他在训练中把野兔的眼睛挖出来抛来抛去的景象。明明能够撕裂皮肉的手,现在看上去又脆弱而可爱。这是一种伪装吗?

    湿濡的触感从我脖间传来,亚尔维斯在舔舐着我的喉结。这并没有什么情色的含义,只是如兽类舔舐皮毛。亚尔维斯很喜欢去模仿动物的行为,除了肉食动物的残忍,食草动物的柔软也被他学习,然后用到我身上。

    我戏弄般地把手伸进他的嘴里,黑色的手套被他的牙齿摩挲着,亚尔维斯并不喜欢这些人造品,没有像我以为地那样去舔。

    我摸到了两处尖锐的凸起,隔着手套的触感总是模糊的,我脱下了右手的手套,再去触碰、评估这两颗小虎牙的硬度。

    坚硬、尖锐、稳固,让我想起猎犬的尖牙,或许我可以让亚尔维斯尝试一下用牙齿撕裂肉类的进食方式。

    湿软的舌头舔着我的手指,热切地把它卷起来。

    我意识到了什么,刻意用手抵着他的上颚,打量着他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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