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可我看见巴克斯的脸时才反应过来!谁知道素未谋面的神明是什么样?我无法凭空捏造出一个人的脸,所以早在我创造巴克斯的时候,我就把他的脸替换成了菲勒斯的模样。
前几天,应该是前几天,我对时间流逝已经没有概念。总之就是王在一口气灌下一杯酒之后,摘下头上的月桂冠,将它烧成灰烬。唯一的王冠在菲勒斯的颈上了。我们轮流去吻他,吻他的手,吻他的脚,吻他的喉咙,吻他的额头。现在他不是我们的奴隶,浮士德。菲勒斯现在是我们的妻子,是我们的母亲,是我们的君主,是我们的神明,是我们的一切。
孩子们飞快地长大了,他们的身体和精神成长的速度简直叫人惊叹,明天就是他们的成人礼。他们一定相当期待,我早看出来了,我也能够理解。到明天,他们就能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忆过去了,给你写信的时候我才开始回想,但什么都变得很模糊了。浮士德,不要生气,我连你的容貌,也开始遗忘了。以前的日子像是隔了千万重山林江河,我的身心只属于当下,只属于快乐,只属于菲勒斯。
篝火烘得我的身体暖烘烘的。自从王用火焰烧掉王冠后,我们就开始在各处燃起火堆。菲勒斯在典礼上说,地狱的每个角落都燃烧着不灭的火焰。
对,对,典礼。我差点忘了。烧完王冠,我们又为菲勒斯换上了每任精灵王参加继任典礼时会换上的长袍,因为实在是太不合身——菲勒斯又高,又壮,满身肌肉,还怀着孕呢!王用他的短剑给长袍割出口子来,好叫菲勒斯能透口气。
菲勒斯穿着改过的长袍站在神像下,理应说几句话,但好像又没什么好说的。于是他索性撩起下摆,用他柔软的后穴宠幸了我们每一位臣民。他骑坐在我身上的模样实在是绝景,我能看见他腿上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改变形状,艳红的穴肉随着他吞吐的动作带进带出。我最后狠狠地把他钉在我的阴茎上,他呻吟着射了在礼服的内摆上。
他还是说了几句的,简而言之,就是,为什么不去往地狱呢?
我们都觉得他说得很正确。这是个值得考虑的建议,浮士德。就算不值得考虑,只要是他提出来的,我们就该重新考虑一下。反正我们决定了,等孩子们的成人礼一过,我们就搬到那里。
哈,浮士德,瞧我这记性。我才想起来我为什么要给你写信了!我要向你告别了,亲爱的。当然,你愿意和我们走,也是再好不过。或者说,我邀请你和我们一同走,如果你收到这封信时我们还未出发的话……
就此搁笔吧,浮士德!我代我们的主人,梅菲斯特菲勒斯,向你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