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我都还给她了

全不足的部分。

    两全其美。

    从此杜富贵可以回到家乡,何筝和杜夏浪迹远方。互不相欠,皆大欢喜。

    何筝当然没把“彩礼”“嫁妆”之类的用词挂在嘴边,待电话挂断后,再问杜富贵同不同意,应不应允。

    杜富贵早就丧失了作为父亲的权威和话语,他同不同意,应不应允,都不会动摇何筝和杜浪的决定。

    倒是慧珍突然放声大笑,尖锐又欢喜。杜富贵说她发病了,忙不迭要拉人离去,慧珍娇嗔地反驳说自己没病,就是高兴。

    何筝问慧珍为什么高兴,慧珍也不跟这个好儿媳见外,亲切道:“你眼光真好,上一个把杜夏买走的人,很快就死嘞!”

    说完又笑,高兴得要死。

    好像死是一件多么痛快的事。比起漫无尽头又能一望到底的生活,死亡简直就是恩赐,不然只能疯,疯了才可以接受暗无天日的生,百无聊赖的活。

    可也不是谁都能疯。精神衰弱在二十世纪前都是女人的“特权”。

    “没关系。”何筝眯眯笑,坦坦荡荡,“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不怕第二次。”

    杜富贵无法理解他们俩的逻辑,只觉得毛骨悚然,想要赶紧离开,慧珍被丈夫拉到门口后还不忘回头,咯咯直笑,笑另一个女人,那个十二年前用自己的首饰嫁妆当彩礼、问他们买杜夏当儿媳的女人,她的嫁妆没了,儿子也没了,

    她的儿媳十二年后做了别人的新娘。

    杜夏从白布后跌出时还能隔着门听到慧珍的笑。他身上的束缚被何筝解了一大半,还剩下最后一层胶衣,他脖颈上的皮质项圈是环,手腕脚踝处的松紧扣是环,穿透乳尖和性器的,也是环。

    当真像个装扮整齐的新娘,戴着这一身玲琅首饰献身给何筝,那些环就是他的嫁妆,他和新郎官天作之合,洞房花烛夜的床上。

    然后与爱情有关的一切都骤转极下,变得惊悚可怖。两人的上下关系也翻转,新娘甚至坐在了新郎的身上,双手卡住对方的咽喉,环绕住脖颈的十指收紧,像极了他们约定过的“安全词”,那个从未做出过的叫停手势。

    于是何筝没有反抗。

    黑长的乱发遮住了杜夏的脸,看不起他的眼神和面色。只能感知到他绝无仅有的狠绝,像何筝曾经执导过的那样掐紧,毫不卸劲,大拇指再往喉结上死死地摁下去,将轻如呜咽的呼救都扼灭在喉咙口。

    他这次是真的想要夺走何筝的命。

    至少有一瞬,他要何筝死。他有了恨。

    在遇到何筝之前,他已经满足于拥有的一切,兢兢业业。是何筝偏偏要掺足他自甘庸常的人生,挥舞着肉体的欢愉和精神的思辨,将旧世界的秩序摧毁,土崩瓦解。

    但何筝并没能建立起新家园。

    尽管何筝不断应允他以新生,以欧洲,尚未抵达的远方;尽管何筝身体力行地证明,生而为人也可以割断与生俱来的身份,从此Vincent Ching只是作为工具的存在,真正活着的是何筝,何筝却把杜夏推回现实。

    生命力的消散和湮灭吸聚成一张新的人皮。浑浊如母巢羊水的胶衣之下,杜夏竟仍然是杜夏,杜浪的哥哥,杜富贵的儿子。

    杜夏松开了手,颓然倒在何筝的身边。剧烈的咳嗽声里,何筝涨红的面色不复往日的俊朗,痛哑着嗓子喃喃:“原来是这种感觉。”

    杜夏双目黯淡,隔着胶衣碰了碰乳尖上的环,也自言自语:“当初是杜浪把我放走的。”

    何筝的喉咙胀痛,他强忍住咳嗽,侧脸望向了无生气的杜夏。

    “家里的钱全都枕在父母床头,他知道我没钱跑不远,就把那个红布袋偷了出来。”

    也就是装有另一个女人嫁妆的布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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