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内心依然是空虚的。我喜欢你写的小说,所以才帮你写。这是出自一种责任和怜爱的心情——当然,也包含着我个人的表现欲,我希望让别人看到我的价值,不仅仅是赚钱的价值。如果人没有点热爱和情怀,那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义?”
陆一凡笑道:“没有钱,才是没有意义。你大概一直都被保护得很好吧,所以才能生活在衣食无忧的乌托邦里。你还太小,对这个世界运作的规则都不了解。不过这样也好,你之前活在你家人的保护下,以后可以在我荫庇下,只用写就行了。”
秦筝皱起眉:“我不喜欢‘荫庇’这个词。”
“你会喜欢的。”陆一凡笑吟吟地举起手,也许是喝醉了,他做出爪子的形状,扮成大灰狼的样子,故意逗他:“外面有大灰狼,会吃掉你这头小绵羊。”
秦筝歪了歪头,饶有兴趣地盯着他:“你不是大灰狼吗?”
陆一凡作势扑向他:“嗷呜~”
前面的代驾回头,眼神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
秦筝大概能猜到,陆一凡之前的生活过得很不如意。写作并不能让他的付出和收获成为对等。所以他就彻底失望心灰意冷,投机取巧反而成名,享受到名利的快感后更一发不可收拾。
俗话说,穷怕了的人才会爱钱如命。
他对陆一凡的势利和爱财理解了一些。但他对他的身世不感兴趣,他只知道自己跟他不一样。
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两人各怀心事,一时间久久无话。
陆一凡再次挑起话茬,他闲聊似的问秦筝:“有女朋友吗?”
秦筝摇头。
“看你那么保守,我还以为你是妻管严。”
陆一凡顿了顿,又凑过来问道:“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秦筝翻了个白眼。
“我之前在学校喜欢过一个,后来给她送情诗,她说她看不懂。”
陆一凡噗嗤笑了:“什么情诗?说来听听。”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还有,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
秦筝意外地看着他:“你也读过?”
“博尔赫斯的。”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
他又自顾自地念道:“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秦筝接出下句。
真奇怪,他对陆一凡之前是没什么好印象,甚至有些看不上的。可在这一刻,他和他产生了某种说不清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