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门上依然有斑斑血迹
因为嫌疑人要脱罪,证人要脱责。
所以,庭审像一个悬疑大片,处处都是疑点。
但是,当证据一件件呈现,监控一个个抛出,检方通过严密的问题对嫌疑人进行追问,许多谎言被击溃,案件的脉络也逐渐清晰起来。
越清晰,越觉得可怕。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会残忍到这种地步,能对一个与己无关的人痛下杀手。而且,计划如此周密,作案如此血腥残酷。
而这个杀人的人,还是一个留学生。
一,关于动机
刘鑫新男友?怀孕?陈世峰给江歌的10万日元?陈世峰的新女友?
案发之前,刘鑫曾对陈世峰说,自己和林先生在交往。
陈世峰多次跟踪、尾随,反复向刘鑫求复合。
但都被刘鑫拒绝。
陈世峰无法接受这种结果。
他给刘鑫发微信:你要跟他交往的话,我就要不顾一切了!
这个不顾一切,检方认为,已经暗含杀人的故意。
因为不顾一切意味着,佛挡杀佛,人挡杀人。
我得不到你刘鑫,谁也别想得到。
而江歌收留刘鑫,挡在前面,并且挑唆刘鑫与他分手,那么,江歌也该死。
再加上还有一些因素,也点燃了陈世峰这个偏执狂的愤怒。
陈世峰称,江歌曾经对他说,刘鑫怀孕,不想见他。
他取了钱,拿了10万日元现金,交给江歌,作为刘鑫的堕胎费。
这一举动我们不知真假。
但是,如果是真的,陈世峰一定会难以接受,觉得江歌与刘鑫串通,骗他10万日元。
这也可能是杀人动机之一。
但是,案发之后,陈世峰必然疯狂自保。为了削弱自己的杀人动机,陈世峰是怎么做的呢?
他说,我马上要和新女友同居了,她还发了很多房子的图片给我,要和我一起去看房子。
这一陈述,虽然渣,但能有效对抗谋杀指控。
是啊,新爱情开始,正当甜蜜时,谁会想不顾一切去杀人呢?
并且,我都有新恋人了,我怎么会因刘鑫不和我复合而怀恨在心呢?
与道德上的劣势相比,让谋杀罪名不成立,显然更值得。
但是,陈世峰前言不搭后语,让这套话可信度极低。
房东未约,合同没签,计划没有。之所以拎出来,可能只是一种避罪手段。
二,关于杀人计划:
戴口罩,没戴眼镜,穿红鞋子,背上备用衣裤,没乘电梯,走没有监控的楼梯。
陈世峰不像是激情杀人,更不像是杀人未遂。
按现有证据看,他是计划周详的。
案发当天,即2016年11月2号,晚上21点左右,陈世锋出门。
他特地没戴眼镜,穿了灰色带帽衫,戴了帽子,穿红色鞋子。
在前一天,陈世峰的鞋子是白色的。
换上红色鞋子,检方怀疑是为了避免沾上血迹。
当天离开寓所时,陈世峰没走有监控的电梯。而是走楼梯下去的。
而在乘车时,也有意逃避监控。他走了两站路,在很远的车站乘车。没用地铁卡,用现金买了单程票。
陈世峰当天的装束,与平时也不同:
没戴眼镜。
头上戴着双层帽子戴了一顶棒球帽。带帽衫的帽子套在棒球帽上。
脸上蒙着口罩。
背着双肩包。包内有一套衣裤。
这一点,庭审上陈世锋自己也有复述。
陈世峰方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