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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更天的梆子刚过,南巷围墙边停着一溜蒙着锦缎的马车,每辆马车边都站着一个牵马缰的车夫,车夫身边垂首站着一两个恭顺的小厮。

    围墙对面一栋装修雅致的小楼前围着一群少年,个个狐裘大氅,佩瑶簪玉。

    费柏翰一行人刚瞧罢“新鲜”,从小楼跌跌撞撞地走出,常浩轩则勾着身子趴在墙根儿边吐得厉害。

    戚景思夹在人群中间,也是身形微晃。

    回首瞧了眼身后的小楼,他这才发觉小楼居然连块牌匾额都没有,只在门上吊着块小木牌,上书“南风馆”三个字。

    他蹙眉回过身,眼神经过常浩轩时露出点嫌恶。

    “看来今儿常小公子这酒是喝得开心了,我这银子啊——”费柏翰手里端着个金丝暖炉站在一旁瞧笑话,“总算是没有白花!”

    “费兄你可打住吧!以后再攒这样的局可千万莫再寻我了……”常浩轩扶着墙勉强直起身子,掏出一方锦帕拭了拭嘴角,脸色难看极了,“一群该死的断袖有什么好瞧的?害我只能窝在一旁喝闷酒,这会吐得我连亲娘都快认不出了!”

    戚景思闻声转头,眼神笼着凄风萧雪,就这么挑眼睨着常浩轩,冻得对方一个哆嗦。

    今夜晟京这场雪,落得不讲情面,尤其是在南巷这样见不得人的地方,更显萧索。

    方才戚景思回头瞧了眼身后的小倌馆,只有一块书着“南风馆”的小木牌,连块招牌都不能有——

    这是个比花街柳巷还教人瞧不起的地方。

    南巷有不少这样的馆子,里面侍候的小倌不像一般青楼的妓子,能盼着从良嫁人的一天,他们年老色衰之前若是存不下银子,被老鸨赶出来就只能乞讨街头。

    但就算是乞儿也要分个三六九等——

    这些小倌就是讨饭也被其他的乞丐容不下,最后只能全都窝在南巷的街边。

    在那样的地方讨生活的人,惯会的就是识人,方才戚景思一行人从南风馆出来,这样一群世家公子哥儿,那些沦为乞儿的小倌连上去要钱的胆子都没有,被常浩轩嫌弃地瞪了一眼就连忙全都躲去了老远。

    而常浩轩那个嫌弃的眼神,戚景思太熟悉了。

    对方口中一句“该死的断袖”,更是引着戚景思的眼神穿过漆黑幽深的南巷,看见了许多年前的沛县。

    喧嚣吵嚷的市集里,林煜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他弯腰捡起地上散落的几枚铜板,破旧单薄的青衫下隐约透着清癯脊背上凸起的骨骼轮廓。

    他拾起铜钱揣进袖袋,拎起一旁案台上的菜篮,朝人群外走。

    人群中有个中年妇女磕着瓜子瞧热闹,“呸”地一声朝林煜的方向啐了一口瓜子壳。

    瞧见这般景况,人潮中窸窸窣窣的议论声也渐大。

    “该死的断袖!真恶心!”

    “好好的男人不做偏要做个断袖,真是羞煞先人!”

    “我要是他爹就把他腿打折了关进后院里,怎还能容他出来丢人现眼!”

    林煜好像听不见,只是垂着眸子默默地走。

    那时的戚景思只有几岁大,林煜很少带他出门,尤其是市集这样嘈杂的地方;可他自小顽皮闲不住,那日刚好逮到机会,便偷偷跟着林煜溜到了集市上。

    他那时太小了,还不太清楚身边正发生着什么,只能站在人群外扒拉着前面大人的腿缝,记住了当时那一道道嫌恶的眼神利刃一般刺在林煜的背上。

    而林煜,只留给他一个清癯的背影,像一片落羽,温柔又倔强,孤独且落寞地划过市集内燥热的喧嚣。

    林煜一不留神踏进路面上一处小水洼,足下趔趄,本能地抬起手想要抓住身边什么东西,手却虚虚地划过身边焦躁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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