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像是借着这闹腾,终于把复杂的心绪叠好,能够平静地讲那段过往。
“阿泽是顾怀泽。我是安野。你是钟维的孩子。”
“北剑”顾怀泽。
“西锋”安野。
“东刀”钟维。
第54章 山野(三)
安野打从记事起,就是个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不知道从哪儿来,更不知道到哪里去。
记忆最开头便是在槐阳城南一处乱糟糟的坊间,和好些同样来历不明的孩子混在一起。哪顿哪家有多余饭食,便施舍些给他。上顿下顿,哪一顿都吃不饱,可也好歹不是“有今天没明天”。遇着下雨天寒,多是被哪家给捡回去,在屋角凑活一宿。裹着别人家丢出来的破衣裳,冬日里都不敢跑太快,生怕袄子里那破棉花掉了捡不回来!
他长到四五岁大,便开始讨不到吃食了。大人们好像开始“一致对外”,也再没有哪家愿意收留他。
——这里太穷了。
人的好心总要有钱财支撑,才能填饱肚子。都说平民居处邻里和谐,相互帮扶着过日子。可要真到穷得吃不起饭了,谁也帮不起谁,哪有闲心去计较隔壁人家是死了还是活了。
作恶倒也挺少见。毕竟人穷得只勉强能填饱肚子,怀里揣着的就一条命,要去抢邻居乡里,抢的就是命——谁都不想今日里抢了、夜里闭着眼被人一刀捅死了。
是以穷到了极致,便最是人心冷漠,看谁都像看行尸。
可这个穷地方又太奇怪。没人有好心去养个不知道哪来的孩子,可也没人真的看这些孩子饿死。像是成了种诡异的默契,谁家有了闲,便帮扶着些——毕竟谁也想不到,哪天会是自己死了,留下个幼年的孩子。
可孩子长到了差不多年岁指定是会被撵出去的。开玩笑,谁养得起那么大的孩子!有手有脚的,自己去偷去抢!
这里每一个没了爹娘的孩子,都是靠着那一点点仅有的善意或者同理心过来的。在那样冷漠的庇护里,要么死在路边,第二天被拎走丢掉,要么咬牙切齿地活下去。
安野在城南的坊间多混了半个月,从别的孩子手上抢吃食。他长得小,可素来打架够狠,从来没输过,就算鼻青脸肿也必定是对方比他狼狈。
但他很快便离开了。他在那里学会了狠,像幼崽从同伴身上撕下来血肉,却也在艰难的求生里,知道了把獠牙避开无力还手的更小的孩子——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生存之道。又凭着那点“无师自通”,在槐阳的街头上,居然好生生地混了下来。
可糟糕的是,他亲娘大约委实漂亮,给了他一副招麻烦的长相。面黄肌瘦的,常是尘土和脏污糊了满脸,可纵使这样,天生的精致还是从眉目里流出来,难得洗干净了,漂亮得赛过了一多半的女娃。
槐阳城里自然不是人人都扭曲有怪癖,可也更不可能人人都是正人君子。
好在他机灵,又实在够狠够不要命。明明是小小的一个,可即便偶尔逃不开、也能跟那些下流玩意儿磕个头破血流。好歹是全须全尾过活了一年有余。
直到二一三年的晚春,他六岁多的这个早晨。
除了倒霉了些、又地痞盯上了,便和平日里没什么区别——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生的转折,就在这里。
他那会儿只顾得上没命地跑。手上攥着块石头,别人的血糊满了手指缝,耳边呼呼的风声都没盖住身后追上来的脚步。他不怎么怕,只恨自己先前嫌沉,没多揣一块石头!
他冲出巷子,跃入一条大街。
街上静得很,看不着来往的人,听不到说话的声音,更不要说小贩食肆的饭食香气了。
果然,连后头追着的脚步都缓了。
从东到西,这条街上住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