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世浮沉

——那是多么体面的事情,那些从前买了自己的身子只当玩意儿的家伙,这种时候面对自己,声气也要低下来了吧?

    钱当然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扬眉吐气的畅快,可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任他们怎么说自己,小人得志也好,什么什么也好,自己一定要当一次米店的老板,哪怕只有一天也是好的。

    十月中旬的时候,丁香从医院里出来,谢芳仪姐妹两个自然不会再让她回难民住地,直接就让她住进家里来,与谢芳仪和景心一起住在卧室里,好在床还足够大,至此这一楼一底外加一间小阁楼的房屋,就住了六个人。幸好这个时候晚稻已经收割,冬小麦也种了下去,余若荻每天只是料理一下动物,早晚偷一点闲时间,倒还忙得过来。

    这一天晚上,戴凤拿了一件衣服,对丁香说道:“丁香啊,来,你看看我是怎么补这件衣服的,这里破了一个口子,就将这个小布块垫在上面,然后这样缝线。”

    丁香歪靠在桌子上,撇了撇嘴,道:“罢了,大姐,你看哪个街边的女人是穿着补丁衣服的?今后真的发了财,我也不用补衣服,衣服破了,换一件新的就是了,学这个有什么用?”

    戴凤眼神有些发直地看着她,过了一会儿说道:“纵然是这样吧,一件好好的衫子,纽襻脱落了也不缝么?直接一件衣服就丢了?”

    丁香咯咯地笑着说:“那怎么成呢?我如今是也想着攒钱的,在那是非场上这么多年,到如今也好该安身立命,不会再那样大手大脚,不过缝补衣服之类,不是还有大姐你吗?我晓得大姐最是慈爱的,断不会看着我穿掉了纽襻裂了袍叉的衣服出去,有大姐在一日,我受用一日。”

    丁香的眼神不住地朝戴凤飞着,她这样的目光,连戴凤都有些禁受不住,收回视线来摇了摇头,说了一句“你又弄这种样子”,便低下头来专心补着粗布衣服。

    谢芳仪坐在一旁,手里拿着那一件藕色的长衫,收拾衣箱的时候,将这件衣服又翻了出来,衣角处有一块淡淡的痕迹,看起来有一点让人联想起台阶上的水渍。

    余若荻叹了一口气:“崭新的衫子,刚穿了几回,就污成这样,无论打了多少肥皂,总是洗不掉,大概是时间过了比较久,因此再怎样用力搓洗,也是难以完全洗去。”

    谢芳仪目光有些怔怔的:“看到这一块东西,就想到大世界门前那一天的惨状,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然而我却浑身发软,每一次回想起来当时的情形,心中都不由得颤抖,只觉得恍若梦境一般,然而却又如此真实,可能我真的不是很勇敢吧,明明自身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一颗心却也像秋千一样,摇来荡去。”

    这便是“病魂常似秋千索”。

    余若荻微微一笑:“这种鼓舞斗志的话,听一听便罢了吧,真到了生死关头,谁能够淡然处之?”

    自己两世为人,也是活了几十年的人了,然而看到这样的现场,对心理的震动也是极大的,为了抵消那种冲击力,回来之后余若荻便在大脑中回放前世看过的恐怖片,活死人黎明之类,起初看这样的片子时,夜里也会做梦,着实刺激,然而此时才发现,比之当面目击的真实惨案,恐怖片真的已经不算什么了,用来以毒攻毒都嫌不够药量。

    戴凤看着那长衫下摆的血渍,有些为难地说:“实在是时间有点久,搓洗不掉了,我倒是听人说,用汽油可以洗,不过拿汽油洗了好像是会褪色,倘若那样,可是更无法穿出去了。”

    余若荻笑道:“还是罢了吧,如今是‘一滴汽油一滴血’,拿来开车还不够,哪有那么多放进洗衣盆里去?倘若洗完后那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好像斑秃一样,更没得看了。”

    戴凤将针在头发里蹭了两下,继续缝补衣服,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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