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前,我吃饭是去爷爷奶奶家,反正只隔着一栋楼,四年级后我爸妈离婚,我跟着妈搬到这儿来,她第一次踩着高跟鞋去了菜场,抄起锅铲洗手作羹汤。
那些年,她做的东西恐怕连她自个儿都无法下咽,起初我吃一口都会哭,后来有一回撞破她一边洗碗一边掉眼泪,我便再也不说些言避她的话,只要是端给我的,我就吃得干干净净。
但吃归吃,没人不向往更好吃的东西啊。
我认识哥,便是因为他的厨艺。
记忆有些久远,有的细节已经记不大清了,那是个礼拜三吗?反正不是周末,我妈公司加班,她朝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让我等她,家里没人管着,我在外头疯玩到六七点,这才想起来这件事,又累又饿爬上楼,正巧撞上住我家隔壁的男孩儿,他长得高,手提着一袋菜,眼镜镜片遮住了他半张脸,与他四目相对,我害怕地往后缩了缩,哪知道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
“”我捂着肚子只觉得丢脸。
还和我不甚熟悉的大哥看了我一眼,问道,“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吗?”
“我妈加班。”我说。
哥不说话。
在这沉默中,我的肚子配合地又叫一声。
“”
“”找个地洞钻进去算了。
哥拎起手上的塑料袋,后来我猜他大概是在算这点够不够两个人吃,“要来吗?”
来什么?
“一起吃。”
大概是饿得很了,又或是他最后说话时放轻了声音,看起来没那么凶了,反正我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跟着他进家,连给我妈打个电话都忘了。
最后我妈气喘吁吁在小区里找了三圈,总算从某位遛狗的大爷那里打听到我一蹦一跳跟着个男孩儿回家了,她的高跟鞋在楼梯上啪啪作响,差点没给那儿戳出个洞来,后来我哥同我回忆,他家新换的门铃,竟在我妈的大力摁压下才活了一周就寿终正寝。
她找上门时我正躺在哥的沙发上吃饱喝足呼呼大睡,给摇醒后还没分清今夕是何年,就对上她那张哭花妆的大脸,顿时给噎得说不出话,原来我妈是担心疯了,生怕我遇上什么衣冠楚楚的人贩子。
哦,但这个“人贩子”后来成为了我老娘嘴里的“理想亲儿子”。
长得又帅又高,成绩还好,待人接物有礼貌,换谁谁不喜欢。
不。
我说的不是那种喜欢。
一时间我又想起了临醒前做的那个梦,梦里那人声音缥缈,但用脚指头猜都知道那是谁。
最近总会莫名其妙想起他。
我呼出一口气,三两下扒拉了刚加热好的午饭[是不是说下午茶更加合适一点],因为吃得太快肚子有些胀。我把盘子洗了,一看时间,这都快四点了。
我刚才有做什么吗?
假期一旦没了早晨,日子总会过得特别快,想当初在学校做卷子的时候,每一分钟都有一个世纪这么漫长。
我打开了电脑,面对深蓝色的默认桌面发呆,不知道应该做什么,突然找不到曾经那种彻夜打游戏的激情。
似乎对所有事都是如此?
这可不是什么好性格。
我合上笔记本。
不知道干什么就下楼跑步好了。
我并没有有意地去健身,一是没有时间,二是健身房实在太贵,我可舍不得,我也就兴致起来的时候会跑跑步、跟着软件做点有氧运动,肌肉是没练出多少的,好在免疫力上去了,久而久之,这也成了一种解闷的方式了。
或许还有解压?
四点多的阳光不比正午时的烤人,但绕着小区跑了三十多分钟后,我的衣服还是逃不过湿透的命运,我扯着衣领让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