晰:“这八年来,每个疼的睡不着的夜里,我都在想,自己来人间一趟到底有什么意义?在离开京都的前夜,忽然就想明白了,我,不是白白来世间一趟的!”
她的眼睛逐渐上了血色,声音却越发坚定:“这是我的命,但我也有我想要的东西,铲除精极卫为江南案昭雪,压制教宗稳住我弟弟的皇位,救出我的母亲获得自由!”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又加了一句:“现在,又多了一个,帮你完成你的使命。”
李醉的眼睛里仿佛要着起火来,孟回看着她,是啊,这孩子已经十六岁了,长大了,历尽磨难,她早已有了自己的理想,不需要别人自以为是的塞给她所谓自由,她需要的是尊重和支持。
她忽然就放松下来:“好,那就陪着我一起干吧。”
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抛出一句:“既然上了我的贼船,可不是说下就能下的,你想好了!”
靠着石柱的李醉歪着嘴笑了,轻轻说了一句只有她自己听得见的呢喃:“固所愿而。”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红色的隘口下面,几个年轻人整理行囊,聊着以后。
教宗,我们来了。
-完-
第 42 章
红色隘口的沙丘背风处,众人安营扎寨。
抓阄选了执夜人,前半夜是程启和阚剑,后半夜是罗子娟和石武。夜深人静了,几个牛皮帐篷里,众人酣睡,享受这最后的安然入睡。
帐篷外,守着篝火的是程启和阚剑,他俩虽然都来自京城,却并不相熟,还是这次西北之行,才算多说了几句话。
阚剑一如既往地掏出白色麻布,一遍遍的擦拭宝剑,剑身映出红灿灿的火光,忽然旁侧传来一声轻叹,几乎轻不可闻的声音:“老阚,你那么喜欢剑呢?”
“嗯。”
“真羡慕你,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阚剑头也不抬,“你不缺。”
“是啊,不因匮乏而痴迷是件好事。可是,我也不曾因为什么,真的心生欢喜。从小到大,我一直努力成为一个应该成为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想成为一个什么样子。”夜色中,程启的侧脸看不出悲喜,与往日的嬉皮笑脸,张扬多话,判若两人。
“给!”阚剑随手将腰间的酒壶扔给他,男人嘛,叽叽歪歪什么,想不通就喝酒。
“咕嘟咕嘟。”程启罕见的一口气喝了几大口,冰凉的酒咽下去,瞬间,灼热感从胃里升腾起来。
“我生下来就是皇后的亲侄子,大将军的长子,那时候在家要做体面优秀的继承人,在宫里做讨长辈欢心的开心果。长到五岁,就成了太子的表哥,守着每每发狂的病弟弟,便不能再扎人眼,于是开始背不出书,射不出剑,挥不起刀。老阚,你猜,那时候我最羡慕的人是谁?”
“不猜。”
“切,无趣。我那时候最羡慕李醉,明明在家里宫里都不讨喜,但她偏偏就当着我小姑姑的面儿洋洋洒洒的背了半本书,太傅都不得不说郡主才思敏捷。太子哭着不肯上马,她竟然一把把他搂进怀里,骑着马一溜烟儿跑了,宫里找他俩找翻了天,直到俩人一身黑灰的从酒窖里钻出来。瞧,她活的一向自在,自在的让我羡慕,也让我嫉妒。”
一阵沉默后,程启又猛地灌了两口酒:“后来,我不嫉妒了,我可怜她。她姓李啊,天下都是她祖宗的,但又如何,还不是被一个姓陆的臣子执刀相逼,她爹连个屁都没放!那之后,她却越加性情乖戾,也不怪她,要是我,没准……算了,要是我,早死了。不是我,因为我姓程,太后的侄儿,京城十大纨绔之首,不学无术的名头,宗室放心我不会外戚干政,就连姑姑待我也更加亲厚。”
“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