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认了,成王败寇,从来是一样的规矩。只可惜你步步为营,到底还是入了自己的算计。别人的命你不关心,沈云山的命你却当做心头宝。若是你当真无情,就该在用完他后就将他除去,只是你没有。”
他说完,停顿片刻,江子成背对着他,不知脸上是什么表情。
“为了他,就麻烦你同我走一趟了,老大。”
第十三章
十四年前
“为什么要选我?”
明莱是想这样问他的,可凭着叫他活下来的谨慎,始终没有开口。他不远不近地站在杨平边上,身上还穿着来时的灰衣服。硬要说起来,也不算是灰,只是泥里雨里都滚过,各式脏东西混杂起来,再没法看出是什么颜色罢了。
杨平坐在桌子前头看文件,自把他带进房间来没说过半句话。小孩仰着张灰扑扑小脸,看这个古怪的大人。杨平穿得很好,在明莱眼里看来,几乎算得上是个体面的上等人了。只是房间里没什么摆设,除了杨平办公的桌子外只剩下一副茶几。明莱见杨平不理他,悄悄挪了步子到了茶几前头,见着底下木头横栏上放了杯子,旁边又有水壶,很自觉地倒了杯水,又脚步声悄悄地把杯子放到了杨平前头。
“我不喝水。”杨平看了他一眼,有些想笑,过了会儿还是回道,“我把你捡来,可不是为了给我端茶送水的。”说完话,低头看了一眼木地板,明莱一路光脚走来,脚下头蹭的地板上多了好几个印子。明莱发觉杨平的视线,也低头去看。地板是好地板,给他弄脏了,他却不晓得要怎样弄干净。愣在原地的时候,桌子前的男人却笑起来。
杨平皮肤白净,微笑时露出一点儿的犬齿,眼睛不知怎么的,一只瞳孔大出许多,乍一看,倒像是一对儿异色的眼睛。明莱不由得看呆了,又听见男人轻声地叫他过来,从衬衫口袋取了手帕出来,在倒来的那杯子水里沾湿了,给他擦了脸上的灰印子,笑道:“好好擦干净了,还是一个俊秀的小子。”
来到杨平这里前,明莱已杀过了人,凭着神佛不惧的性子独自活下来,这会儿却只敢拿余光去嫖杨平。男人笑起来的模样是好看的,对于一个匪帮的人来讲,几乎算得上柔和。他看着杨平对他笑,心里便想着,不管面前这人以后要他做什么,纵是挣了这条命来,也是要为他去做的。
说来好笑,那时他才十岁,哪有什么事情会值得一个小孩许上命去做呢?可杨平留了他太久了,久到几乎忘记了把他带回来的初衷,久到忘记了他只是自己的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