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可能?
李晔表示,这是真的。
与其让官府自己招租,不如把公职田卖给老百姓,简化流程, 减少中间剥削,消除官吏的可操作性,刺激百姓生产积极性, 然后用老百姓每年缴纳的买地粮支付当地官吏的俸禄。
公廨田收入本用于地方官府日常经费, 现在也取消了, 根据新政律,此后各州县的日常经费由刺史和县令在每年十月之前完成财政预算,然后报送行省获准,由转运府专项拨款。
这下好了,州县官府的财路断了。
“乖乖,皇上他老人家对官人们也太狠了。”
还有,丁税为什么也取消了?
没了丁税,朝廷一年得少收多少钱啊!
皇帝表示,你们不用担心,朝廷收入只会变多。
新政规定,定初三年三月初九以后废除丁税,也就是所谓的人头税,此后人头税与地税合并,官府按户主名下的田地亩数进行征收,有多少地就按税率交多少亩地的税。
“哈哈哈,有好日子过了!”
“对了,知道什么叫租佃一体纳粮不?”
“这个啊,是这么回事,从今以后,替王侯将相种地的租户,不但要向东家交租,还得额外按照十税一的标准向官府纳税,如果不想交两次税,就得脱离租籍返乡上户授田。”
以前苛捐杂税徭役多,老百姓情愿把地卖了,要么经商做工,要么逃籍去外地为佃,要么把地卖给当地的达官贵人,然后自己给贵人当租户,毕竟王侯将相是免税阶层。
如此一来,他们只需向户主交租。
但现在不行了,为限制土地兼并,增加财政收入,新政推行后,给王侯将相当租户的,抛荒逃籍去外地当佃农的,不论你户主是谁,都要额外按期按量承受官府下达的摊派。
如果你不想交两次税,那就乖乖返乡上户。
这些老百姓离开以后,免税阶层的大地主们会闲置出大量土地,接着由朝廷进行清量,审查土地买卖情况,然后根据田地质量,按照去年出台的《限地令》标准进行赎买,买回来的田地一律充公,按归属地划入当地官府名下。
造册登记后,由官府进行再分配。
当然,这样做肯定会大出血,但回本也快,明年秋收就能达到收支平衡,如果中途有战,朝廷财政实在紧张,杜让能还可以打条子嘛,你们不相信皇帝,首相打的条子总信罢?
对于此次灭佛,朝廷如是部署。
第一,定初三年三月初九以后,朝廷治下的佛寺道观,不论皇家大庄还是乡野小院,年不满四十五岁的僧尼道士,一律注销度牒,打回户籍地上户,按丁授田,按口贷资。
第二,定初三年三月初一以后,朝廷治下的皇庄大观,凡是历代先帝赐予的田地金银,一律没收充公,按归属地化入当地官府,至于非朝廷与先帝授予资产的寺院,今后本寺名下的土地要一体纳粮上税,僧道一体服徭役兵役。
第三,按寺院口数,每僧可以保留五亩口分田,超过部分每亩每年按所得七成征税,如果不想承受重税,那就把地卖给官府,当和尚就好好当吃斋念佛,老想着发财干嘛?
第四,三月初九以后,向寺院出售田地的,带着田地依附寺院的,有一个收拾一个,一律按逃籍隐户处置,发往陇右、凤翔、黔中、西川、东川、朔方等地上户,垦荒屯田。
第五,从今以后,皇族宗室外戚,一律不得向寺院捐资,违者按数额大小降爵,中外群臣并其家属,捐资不得超过一万钱,违者处十倍罚款,户主官员降二级,出贬一千里。
第六,僧道想要离境云游,须报告当地官府获准。
第七,皇族宗室、王侯将相、黔首庶民,有想要出家的,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