颤抖更从骨髓里升出一股阴寒。莫洛用力保持声线的平稳,控制音量的大小,尽可能的低沉,使自己不至在公众场合失态,或是暴露隐私。
“你囚禁我。你在玻璃房里叫黑奴给我造了一个鸟笼。你往我的脚踝戴锁铐。你拿火钳打我,鞭子抽我。你放进老鼠与毒蛇,叫我握住一把带刺的玫瑰。你做了这么多恶事,还胆敢问我为什么不告而别?”
“好吧。那是因为我的青春期懵懂无知的好奇心。”
美国种植园少爷做出漫不经心的妥协。
“我以为我们那时很开心。”
兰登勋爵渐渐平静下来,眼中又出现了习以为常的嘲弄。
“这足以说明你的本性之恶,祷告忏悔都不足以削去千分之一。”
雷克斯少见地没有反驳。他维持原样坐着,沉默良久,突然摆头问他:
“这么说,你不生那个画家的气?”
“我为什么要生哈文的气?他除了让软弱与自我怀疑扼杀了他的艺术生涯,没有任何过错。而由于他人才招致的无妄之灾,如何能怪在他的头上?”
“如此,看来我确实值得你的道歉。”
莫洛摆弄自己袖口的手停下,庄严地双手交握,目视前方。
“你只不过逃走了笼子里的一只鸡,何必表现得倾家荡产。”
“看来你是未尝痛失所爱的滋味,兰登勋爵。”
雷克斯起身,点头,告别:
“日安。很高兴见到您。”
05.
时刻保持不形于色的礼貌是一个贵族的必修课,同时又得需要学会在不同的场合摆出适宜的表情,而兰登勋爵在后者的学习上显然得不到一个。
伦敦的社交季,即使是兰登勋爵这样一位冷淡古怪的公爵也免不了打开大门,宴客款待。他的祝酒词以他那一贯的刻薄而言可算温和,脸上的表情却毫无长进,还是一片仿佛西伯利亚寒潮卷过的冰冷。常年昏暗的大宅迎来一年一度的灯火辉煌,守礼矜持的宾客们的低声私语也达到此处人声鼎沸的顶点。
及至深夜,送走陆续告别的客人,剩下的喝到酒酣耳热,也被各自家宅差人来接的男仆搀进马车。偌大的古老宅邸窗洞中透出的光亮被穿行其中的仆人一步步熄灭,仿佛苏醒不过片刻的巨兽又因困倦陷入沉睡。
黑暗的走廊中踩过一双悄无声息的皮靴。
社交带来的疲累让莫洛精疲力竭,换上仆人烤得暖和的睡衣后,他就请他离开,不用再进行剩下的琐碎的服侍。
炉火的温暖总能安抚他紧绷的神经。他喜欢屈腿坐在壁炉前的地毯上,而不是像个公爵一样严肃地陷进沙发柔软的坐垫里,翘起腿,和人高谈阔论对于时局的见解或名利场中真假难辨的丑闻。
少年时代的美洲种植园生活在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那是任他到了伦敦之后学了多少礼仪教养都无法完美掩盖的。他向往清晨结在草叶上的露珠,吹拂皮肤的干净凛冽的空气,穿过高高的杉树树杈间的带状光线,树枝上抱着松果咬啮的松鼠,夜晚林间咕咕鸣叫的猫头鹰,在溪中的青苔断木上栖息的麻雀,双腿能奔跑的自由。
他时常觉得自己并没有从那个绿植丛生的玻璃房的鸟笼中逃离出来。他从一个看得见的鸟笼中逃出,飘洋越海,又进入了另一个陌生的不可见的鸟笼中,与一群饲养金丝雀或鹦鹉的名流寒暄周旋,以排场的盛大程度和对金钱的挥霍能力彰显自由,而夜晚独坐家中,与寂静同生共死。
他安静地烤着火,任由自己陷入低沉的情绪之海,昏昏欲睡。木柴时而的噼啪作响起到了催眠的效果,让他直到仍束在脑后的发带被人碰了一下才猛然惊醒,心脏狂跳地往前爬行,狼狈地看着眼前不请自来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