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身份特殊,而周围危机四伏,想杀掉他的人很多,应该打扮得越不显眼越好吧?
“这是什么傻问题。你是嫌我穿得丑吗?”凌曲翻了个身子躺好,抬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思衿连忙说不是。他不是这个意思,他觉得孔雀这样很好看。
只是……他担心孔雀因为过于显眼而被人针对。
自己只是修行之人,不碰官场,没权没势,实在帮不了他太多。
“地下城出身的人,没有不厌恶黑白灰三色的。”凌曲说。
所以就需要用明亮的色泽,来麻痹自己忘记过去。可是,想要忘掉又谈何容易呢。
他抬手,看着手腕上的蛛网痣。
这可是他被捡回来的时候,养父用烙铁强制性地给他烙上去的。有了这个标志,终身都不能再出地下城了。只是命运弄人,最不可能出地下城的他却是唯一一个成功的。
这本该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唯一的挚友为自己献出了生命,凌曲高兴不起来。
那是他在地下城中交到的唯一朋友。也算是苦难生活的唯一阳光。
两人本该一起告别这地狱的。都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