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沦落到暗巷的时候,身边已经带着旬二了。一行二十几个孩子,都是没了父母的,像是牲畜一样地被赶进漓江。
他其实有很多机会被买走。这队人牙子沿着漓江的巷道挨家挨户地卖人,模样周正些的,或是看起来身体壮实的很快就有了着落。都是一些南迁来的没落贵族,家里正好缺仆役。
余沙小时候模样就长的很好了,就算不是最顶尖的脸蛋,也是很清秀的。
但是他一直没被买走。
这其中,一方面是因为买家嫌他瘦弱,看着不是长久之相。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一直用各种各样的泥污,掩藏样貌。
他不光自己这么搞,他还给旬二这么搞。
他自己那时候也就是个十岁的孩子,这么弄都是因为在竹林寺里的那些见闻,觉得容貌要是被人看上了,并不是好事。
现在想想,若是早早被这些贵族家买走,说不定还能顺遂一点。
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当年的他和旬二,就一直留到了最后。那人牙子见实在出不了手,就算了几个馒头的价格全部卖给了暗巷的一家买孩子的店面。
那就是丁字牌第一间。
其实暗巷的孩子,如果彻底安分下来,就当自己是最廉价的劳动力,还是能养活自己的。毕竟就算是个奴隶,施舍几个干粮也不打紧。
可是总有些不这样安分的人。
余沙这么多年都还记着花垂碧,也是实在因为他太个别了。
明明都堕落到这种地方来了,合该好生谨慎着度日。花垂碧却不,他坚持要给自己起个名字,要认字。得空了就拿着根木枝在墙根下写从各处看来的字。
他那时也是泥猴一样的人,每日和余沙他们做着最脏污的活,倒人家的夜香和恭桶。可他却好像又与别人不同,总说着让人不懂的话,又总是大放厥词。说有朝一日一定要出去看看。
其实他说的那些话余沙都听得懂,只是他不敢搭话。
这样的个别是十分危险的。而且比起来自大人的危险,更多的是来自自己朝夕相处的同伴。
终于有一天清晨,花垂碧不在他的铺位上。
余沙紧着早上那一点点的清闲时间,在暗巷的小道里找了许久,最后在一个死胡同里找到了花垂碧。
他裤子烂了,下半身全是血。
那天之后,过了几日,春熙馆的龟公照例来暗巷买药。花垂碧一反常态,用河道的水把自己收拾得无比干净利落,也不做活,就坐在丁字牌第一间的门口。等着那龟公路过。
几乎就是一眼的功夫,他就被带走了。
可想而知这是一张怎样的脸。
后来挂了牌,就算是男的都不打紧,照样住着全漓江最奢华的房间,一夜点的香就值千两银钱。
而余沙还记着的,是他被挑走的那天,几个暗巷的汉子暗悔没把他洗干净再弄的骂娘。和他们一间屋里,几个孩子艳羡又妒忌的酸话。
这些人后来都死了,在花垂碧的盛名传遍了整个凭春坊后,以不同的理由,不同的死法,在不同的地方,死去了。
余沙不知道这些与花垂碧有没有关联,毕竟死人这件事在暗巷里,还不如死了头牛来的新鲜。
他在暗巷里熬了一年,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每天用一半的口粮喂旬二。
他本来觉得自己还能熬到长大那天,却因为花垂碧走了垮了一半的精神。
他是那个时候,觉得自己肯定是护不住旬二的。
旬二当时就是个普通的丫头片子,没心没肺,也没什么记忆。每天就跟个小尾巴似地跟着他。又因为营养不良,瘦的像是才两岁。
这是还小,孩子总会长大的。
暗巷能做工的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