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晚上才敢出门透透气。
他一只没听过小孩的消息,他想,如果还能看到他的消息,他希望是在新闻社上看到他横死街头的消息。
男人在这座城市呆到了五十五岁,在他生日那天,他麻木地看着街边喝醉酒的男人从一个低矮的水泥房里接过一个新生儿,男人的酒臭喷到孩子的脸上,他大着舌头说:“我……我是你老子……你以后,以后……可得好好孝顺我!”
男人转身走向他的地下室,他找到一把水果刀,捅进了男人的左胸,又高高地举起襁褓中啼哭不止的婴孩,摔在地上。
路边有人报警了,男人站在血泊里,他只觉得爽快。这个社会就不应该存在,造成他的人生如此操蛋的理由,就是这狗日的社会,狗日的有钱人。
男人想起了他死去的爹,天天都在喝,连找人代孕时也在喝酒,找的孕母在怀他的时候,照样没日没夜的上班,接触着有毒的胶水。从他出生起,他没有过过一天的好日子,他时常在想,自己为什么要被生出来,他苟延残喘地活着,偶尔看见一丝血气或是阳光,就疯了一样往前爬,以求片刻的解脱。
男人想,下辈子他宁愿当只狗,也不要做人了。
或者最好没有下辈子。
男人被送进监狱,在监狱里他遇到了熟人。
从少管所出来的小孩,由于偷窃强奸,又被送进了监狱。
男人看到小孩对着他笑,他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男人死了,他在进监狱之后一头撞死了。
小孩在监狱活得好好的,死了个爹对他来说没什么影响,反正他不会认那个窝囊的男人是他爹。
在监狱呆满出来的时候,小孩已经二三十了,他依旧不找工作,开始和别的混混一起,成群结队地抢劫。
小孩死在警察的枪下,他挟持了人质,所谓的朋友早悄悄走了,只有他走投无路,拿这刀挟持了路人。
没什么不好的,在这个世道,死亡才是底层人最痛快的出路。
他们父子一场,虽然落得个仇人的结局,但至少还能因为户口那张纸的关系,埋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