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满盗版碟片的方便面箱子里翻着。其实这些片子他都看过了,翻它们只是因为实在没事儿干,看看有没有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翻个底朝天也没发现什么好片子,随便塞进一张八十年代末期的香港警匪片看了起来。大姐坐在炕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母亲说着婆家的油盐酱醋,那神态让柳志远很是诧异。大姐再也不是那个待字闺中的少女了,她变得和普通农家妇女一模一样了,她开始习惯谈论家长里短了,她已经进入了角色,融进了日常生活之中。柳志远不能不为此伤感乃至怅然,但也止于此罢了。虽然他是家里唯一见过世面的人,正在接触和了解城市里新鲜的生活,可这也仅限于他自身而已,他还没有能力让身边的亲人们像自己一样认识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和更高层次。大姐的遭遇和改变其实稀松平常顺理成章,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他没有去北京,那么他也会认可这种生活,接受命运的安排。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仅出去了,他还长了很多见识,所以他已经决定不再走回头路了,他只有不断地往前走,尽管会丢掉很多东西,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回到北京以后,柳志远干活更加卖力,跑得再远他也不嫌累。他觉得生活有了奔头,虽然这个目标还是有些模糊和捉摸不定,但他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这个目标会越来越清晰,现在他正一步步地靠近它,在靠近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情况,可万变不离其宗,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动摇他过上好生活的决心。又干了两个多月就是春节了,他一点儿都不想回家,倒想继续奔波下去,像一台机器似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他要买一辆新的自行车,准确地说是赛车。春节过完以后,他数了数攒下的钱,很高兴,那数目买一辆新车也绰绰有余了。不过他在网上找到了几个出售二手赛车的帖子,趁经理不在时打了电话,之后记下了符合自己要求的联系人。他打算星期天去看看,自从过了年以后,经理把他们的休息日改成了每周一天,周六也要像工作日一样上班。本来他觉得没什么,多干一天活还可以多拿一天工资呢!可是后来他发现这一天基本上休息不了,上午醒来已是日上三竿,吃点饭洗洗衣服再看几眼电视,转眼就到了晚上。那天上午醒来,洗漱完毕,在外面吃了一笼蒸包,他就去了车站等车。兜里揣着一千两百块钱,他第一次有了富翁的感觉。买车的人约他在果子巷见面,倒了一辆公交车才到,其时已过了12点。车子倒是不旧,七八成新,零件都很齐全。他试了试,果然不错,于是又跟卖车人讲了讲价格,最终以三百元成交。交货完毕,他那算不上粗壮的腰身往下一塌,脑袋微微扬着,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像水中的鱼一般灵活自如地转街过巷,没用几分钟就溜到了西直门。盯着眼前的红灯,他的心底洋溢着一种征服了生活的喜悦。还剩下九百块钱,他去了中关村,他要买一部手机。春节回家时,他把公司的总机号码留给了家里。本来他不想留,他不想让家里人打电话到公司找他,一是影响不好,再有他不想让父母从电话里窥探到他的工作性质。但他禁不住母亲那如同控诉一般的唠叨,最终把号码告诉了家里。他买手机就是为了让家里人找他时不再拨打公司电话;同时也是为了业务需要,省得他找不到客户地址时总要找电话亭;还有一点就是要装装派头,他发现城里人几乎都有手机,不管好的坏的大的小的,总之那是一种派头,一想起别人发短信的表情,他就羡慕得不行。买手机之前他先买了一把上好的车锁,他知道这辆车原来的主人根本不是那个卖车人。他去的那个地方有好多各式各样的二手车挤放在一起,上面用苫布遮遮掩掩的,一看就不是正道儿来的。所以他得小心点儿,可不能让偷车贼顺手牵羊。转了三四个店面,最看好的那几款他目前都买不起,最后不得不一再降低标准,买了一款七百多块钱的,除了通话收发短信闹钟等基本功能外,基本没有其他增值功能。之后他又